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一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一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一期绿化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 工程规模:绿地面积12万平方米,估算造价约950万元。
(3) 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土方、养护等(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 2016年6月17日 招标工期: 100天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一期绿化工程;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审查。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二级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Ⅱ组的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张家港住建局备案通过的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张家港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原件。)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6.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评委专家组成的预审组负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包括工程无故拖延,不竣工验收、无理由不缴纳养护期考核扣款)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虽然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已经过期,但能够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机关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正在办理其资质就位的书面情况说明。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 资格预审时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近6个月(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责任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8. 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结束时间止;9. 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10. 企业近两年(2014年1月~2016年1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苏州市范围内有绿化工程660万元以上或综合性工程中绿化部分5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造价以施工合同或最终审计报告为准),(如有张家港本地业绩的,须提供张家港本地业绩;外地企业若无张家港本地业绩的,须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异地工程业绩),该工程业绩需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或提供网址备查;若是张家港本地业绩,且开工日期为2014年的,需提供《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或其他备案部门的备案证明。该工程业绩可以与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重复使用,也可以另外提供其他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资格预审时须对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等原件进行审核;11. 通过上述书面审核后,招标人将组织考核小组对报名单位的工程业绩进行现场审核考察,重点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景观效果(具体包括铺装、景观小品的安装质量,苗木的种植、养护等);12.上述工程业绩必须如实提供,一旦发现企业有张家港本地业绩,但仅提供异地业绩参加资格预审的,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13.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入围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八、其它事项:1.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报名时领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2. 报名经办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3. 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4.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情况,将在资格预审后投标人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5.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6. 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7报名,并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5:30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 2016年2月16日上午9:00。7.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暨阳东路555号1007室联系人:徐博 电话:******** 8.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传真:****-******** 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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