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温减压器招标公告

减温减压器招标公告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减温减压器招标邀请函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乙苯/苯乙烯项目减温减压器4台,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招标说明:
1.1项 目 名 称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乙苯/苯乙烯项目减温减压器。
1.2项 目 地 点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主要供货内容:详见SSEC减温减压器请购书。
1.4招 标 数 量 :详见SSEC减温减压器请购书。
1.5 技术、质量、验收要求:
1.5.1严格按照SSEC减温减压器请购书要求进行生产、制造、供货及验收。
1.5.2每台减温减压器供货要求包含减温器及锅炉水调节阀及相关备品备件、垫片1台套。
1.5.3供货方负责减温减压器安装指导以及运行调试。
2.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减温减压器的专业生产商,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必须年审,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
2.2投标方须持有相应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书,并保证所要求的检验由经法定授权的机构以及买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2.3投标方须具有2010年1月1日至今同类设备的生产销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及由相关用户出具的良好业绩证明(如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2.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该类设备在国内外石油化工行业有平稳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2.5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2.6投标方在苯乙烯装置中的减温减压器业绩应单独列出;
2.7投标方注册资金应不低于 500 万元。
2.5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后附表)分项报价,便于评标小组进行比较。
2.6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7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8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6年 月 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2.9甲方提供标书,标书发出日期为2016年 月 日。参加招标会单位于2016年 月 日参加招标。2016年 月 日下午1: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现金,支票无效,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始供货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10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具有以下内容: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1.3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1.4各种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
3.1.5企业或公司简介、经营业绩、生产能力和近期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电话等。
3.2报价文件(10份)
3.2.1按照招标书中附表填写报价单(便于评标小组比价),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2.2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2.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4.开标:
4.1 时间:2016年 月 日下午1:00(具体时间待定)
4.2 地点:青岛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二楼会议室
4.3 参加人员:
4.3.1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4.3.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开标程序:
4.4.12016年 月 日下午12:4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
4.4.22016年 月 日下午1:00开始招标。
4.4.3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4.4.4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4.4.5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4.4.6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4.4.7发中标通知书。
5.招标原则:
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5.1.1报价情况。
5.1.2企业信誉。
5.1.3执行合同的能力。
5.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委托的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保证金不退,取消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单位递补。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支付;预付30%货款,货到验收后付30%货款,中标单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后付30%货款,货物质保到期后一个月内付10%质保金。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
附报价表1:本次招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台) 总价
(元) 备注
1 减温减压器 台 4




合计(元)


备注:1、以上报价含17%增值税及运费等费用。
2、工期为: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全部到货。
投标单位名称:
时 间:
附报价表2:开车试运行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台) 总价
(元) 备注




合计(元)


两年正常运行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台) 总价
(元) 备注




合计(元)


备注:1、以上报价含17%增值税及运费等费用。
投标单位名称:
时 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减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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