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卖场渠道建设营业厅及房屋装修服务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卖场渠道建设营业厅及房屋装修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联通辽宁本溪2016-2017年卖场渠道建设营业厅及房屋装修服务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通辽宁本溪2016-2017年卖场渠道建设营业厅及房屋装修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此次建设工程点位众多,市区、县城、乡镇均有若干点位,且分散较广,无规律性,各个单独点位实际工程量相对不多等特点。)
2.2建设规模
预估金额为:43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实施地点:本溪
2.3服务期限:2年
2.4招标范围:联通营业厅、卖场渠道、局房等房产基础改造
a) 墙壁抹灰刮大白等处理、地面平整、吊顶;
b) 安装基础照明设备,电气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需改造;
c)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窗户改门工程;
d)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房屋物理区隔工程;
e) 其他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道具等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a)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求注册资金人民币 50 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d)申请人可以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申请人为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并提供已开具的2015年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一张)。(若暂不具备,须承诺中标后在装修服务行业纳入国家实行“营改增”范围内1个月内,满足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当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需执行国家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则自该税改政策实施之日起,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未能兑现上述承诺,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向招标人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同意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 2013 年至 2014 年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自 2014 年至今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0万元及以上合同;
备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业绩不得少于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提供的业绩。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请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 2013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年 2 月 14 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6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必须为申请人本人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个且少于等于14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4个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审方法择优选取前 14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资质级别由高到低、注册资金由高到低、近三年业绩总额以上三项顺序确定排名。
4.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个时为招标失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2 月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扫描件(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汇款凭证或电子回单、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yicheng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字样)。经审查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申请人将相关费用以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资格预审文件费”字样(不收取现金)。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 月 25 日 1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二马路18号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20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联 系 人: 王华龙
电 话: ***-******** 186*****585
电子邮件: liaoningyicheng2@163.com
售卖文件联系人: 王华龙
开户名称: 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 号: 7105 0154 7400 109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5 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国联通 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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