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管堆场工程招标公告
铸管堆场工程招标公告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三山工业区铸管堆场工程
招标公告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经研究,本公司拟建设三山工业区铸管堆场工程,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名称:三山工业区铸管堆场工程
二、承包范围:三山工业区铸管堆场约10万㎡场地平整(地上附着物拆除、清理和场地平整)及尾渣垫层施工等,其中:
1、场地平整最终标高暂定为:绝对标高7.00m,待地上附着物清理后由双方代表现场测量确定场地标高、绘制方格网,工程量以实际方格网为准。注:地面植物等地上任何杂物须按发包人要求清理至指定地点,严禁就地掩埋。地面植被的清理和水塘、沟渠中的排水均不再另计费用。
2、尾渣垫层施工中所用的尾渣均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区域自行运取。尾渣垫层做法见施工图纸S1601.00J01-03中“铸管堆场区域”。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确认下发的施工图纸。
三、工期
1、开工日期:2016年2月20日(暂定)。竣工日期:2016年3月1日(暂定)。开工时间以现场条件具备,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应有充分人员、材料、机械准备,否则发包人有权视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或终止合同。
四、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发放:
时间: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7日,每天8:30~12:00、12:30~17:00发放地点:发包人三山工业区副办公楼二楼202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携带投标报名函(附相关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答疑时间、地点: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10:00,发包人三山工业区副办公楼二楼202办公室,答疑会后察看现场。
3、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书须在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14:00前送达发包人三山工业区公司副办公楼212会议室。
4、开标时间和地点:将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14:00在发包人三山工业区公司副办公楼212会议室。
五、投标说明
1、按总价优惠百分数的方式报价。
2、本工程签订暂估价合同,最终决算价执行?全国统一建筑2000年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2000年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及配套文件条款。缺项部分参考《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本。取费按四类取费标准(不含劳动保险费,不计取定额测定费,不计取扬尘污染防治费),不计取流动施工津贴和远地施工增加费,总价再优惠所报的百分数。土石方及尾渣的倒运执行发包人厂内价格:6元/m3(不含装车、推平费用)。除装饰、安装部分以外的所有材料均按照定额价计取综合费用,材差部分不参与取费和优惠,只参与调差和给予税金,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领用并按供应价结算。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价格采用施工期间芜湖市信息价(平均价)。对于装饰部分材料价格采用发包人确认价格,采购前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和品牌,发包人确认的价格不优惠。本工程不另计正常情况现场排水、土方倒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自提、卸车及保管、大型机械进出场等方案类费用。
3、现场开标,投标书当众启封,由发包人评标小组根据报价、施工方案、业绩等,现场打分,并上报发包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4、投标人的资质不达标或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以下情况视为废标或弃标
(1)标书未密封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内容有重大遗漏的。
(2)标书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并且委托代理人没有委托书的。
(4)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
(5)投标人未按时送达标书和资质,或者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6)投标人有其它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圆整(电汇),投标者需在开标前缴纳此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中标,发包人将会无息退还此费用(60日内),如中标,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圆整(电汇)。(以上需缴纳款项,投标人在发包人账户余额大于此金额的免收,可在账户中扣除。)
3、投标代表为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相应的资格证书。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人项目经理承担过所投标段类似工程。
12、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质证明
1、投标人携带相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个人有效证件及法人委托书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证件。
3、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承担过所投标段类似工程,有原建设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项目经理承担过所投标段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八、编制投标书的原则要求和说明
1、投标书应含有上述所列第五、六、七项相应内容。
2、技术标书除按通常做法外,有以下补充约定:
(1)有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名单及在投标人公司的任职说明,项目经理和副经理中至少一位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项目部的设置和施工人员的组成应有详细说明。
(2)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3)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有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满足招标方工期要求的完整施工网络图,招标方将以此为合同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准确把握工程主线,把握工程重点、难点,要有保证措施、耽误节点工期的赶工方案,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
(4)承担本工程有何优势。
3、标书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标书开标后不予退还。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
九、约定和说明
1、本工程物资供应方式:
(1)由发包人提供的主材实物,按照开票价格执行,按付款比例抵扣备料款或进度款。
(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价差最后按实际予以调整。承包人供应的材料价差最后按实际消耗时的投标价予以调整。
(3)材料供应: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购。钢筋部分,须优先使用发包人生产的钢筋,平台、梯子用钢格板须优先使用新兴际华集团产品。由承包人提供使用计划,发包人收到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提供材料,提料、卸车、保管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其它材料由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要求采购。本工程所用砼使用商品砼。
2、承包人材料采购前,所选供应商及所购材料的技术参数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的质保资料应齐全,承包人除按规定检测、验收外,发包人组织复验,并有权提出复检要求,承包人应无偿无条件满足。
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后,承包人无偿负责现场验收、卸货、领用和保管看护,丢失、非正常损耗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承包人负责特种报检取证工作,如起重设备(厂家负责安装的除外)、防雷设施等,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的安全、环保和消防验收等工作。
5、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重要节点工期延误超过7天,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或终止合同。
6、工程质量:合格。
7、若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按不合格工程量造价的1.2倍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或终止合同。
8、工程安全: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承包人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包人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9、工程进度款按月工程进度的70%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95%(含前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付款方式为6个月承兑支付。
10、质量保修期要求如下:土建工程为壹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伍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贰年;供热及供冷为贰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壹年;其他约定:钢结构防腐质量叁年,其它质保期贰年。
11、投标人如有其它承诺条款,其它承诺书经单位盖章后作为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所有承诺、本招标书和中标方投标书的条款作为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或附加条件。
12、发包人在指定位置提供施工电源及水源,之外部分承包人自行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结算时按7‰扣除。如承包人施工现场出现用电漏电或短路跳闸,造成停电、影响发包人用电,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3、本工程的节点工期,另行确定后,作为合同的考核工期。因承包人原因,节点工期每延误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仟圆整(¥:5000元整)。竣工工期每延误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万圆整(¥:10000元整)。
14、设备、材料、施工验收标准顺序:国家、国家部委、行业验收标准和规范。
十、其它:
1、发包人、承包人须密切配合、相互协商,以使现场施工达到发包人安全管理和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接受发包人6S管理,达不到要求的按发包人有关管理办法考核;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有关安全、消防验收和现场整治、来人参观的临时性安排(须提前通知),如满足不了发包人有关要求,发包人有权临时组织人员处理,其费用按200元/工日计算,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施工现场须封闭施工。
2、施工期间,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在现场时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星期,工作期间离开现场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如发现缺岗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3、承包人制作场地由发包人协助解决,不单独计算设备、材料及半成品倒运和施工安全措施、大型机械使用、临时施工道路等方案类费用。
4、工程从竣工报告之日起,承包人60天内完成申报决算,每延期1天,考核承包人1000元,考核费用由发包人在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所发生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承包人须书面拒绝任何方面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指令,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指令方承担。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如发包人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将按发包人管理规定考核承包人。
6、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购材料。其中,所采购的材料,列举在地方(芜湖)税务部门颁布的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的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材料名单内的,由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其它开具建安发票。
7、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交承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重新采购,并对影响的工期负责。
8、承包人应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按期将工资计划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承包人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影响到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发包人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按承包人所拟的工资额度直接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并按发放金额的50%从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予以处罚。
9、承包人因拖欠雇用人员(含间接雇用)工资给发包人带来危害,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经营或企业声誉的,发包人可按工资申索人1~1.5倍的金额从承包人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并代付给申索人,并视情况给承包人一定的经济惩罚。
10、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发包人厂规厂纪,服从发包人管理。
11、发包人组织答疑时,承包人须无条件认可发包人预算处有关工程决算的具体规定。
12、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参加招标即已认可本文件所有条款,解释权属发包人。
13、本招标说明文件亦为投标邀请书,未尽事宜,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4、如有疑问,请联系发包人代表:方舟(联系电话:155-5531-5169)。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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