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EPC招标公告
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阜阳市颍上县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中心(2015)79号
4、招标人:颍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用户自筹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阜阳市颍上县。
2、建设规模:5000户户用光伏发电站, 60个村级集体地面电站。每户光伏发电站3KW,每村集体电站60KW。具体选址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 合格。
三、招标范围
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不良行为记录等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6日起,登录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ysx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票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颍上县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原消防队院内)。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传真):****-*******
邮箱:*******@163.com">ys*******@163.com
八.特别提示
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16年2月6日
标签: 颍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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