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建设招标公告
农村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甸阳镇农村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施发改发[2015]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建设施工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大竹蓬社区村委会。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10吨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一座,厂房建筑面积578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61平方米,设备购置安装,山体护坡土石方开挖及挡墙支砌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施甸县甸阳镇农村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相关人员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申请人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72号
联 系 人:董志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药监局往下10米)
联 系 人:张凤杰 李 雪
电 话: ****-******* 135*****100 131*****956
2016年2月2日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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