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应急管理局汉滨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汉滨区应急管理局汉滨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YXM2023-ZC22

项目名称:汉滨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被服

防汛救灾应急救援物资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合同包2(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救援装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80,000.00

1,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合同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q.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邮箱*********@qq.com (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2、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5、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5号

联系方式:181*****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系方式:15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岩杰

电话:150*****030

标签: 汉滨区应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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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正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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