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

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交易公告]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

发稿时间 :2023-11-27

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BCCG********ZL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G********ZL

项目名称: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

采购内容及范围:镇赉县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营业回迁安置项目,预采购营业性商业用房现房72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的房源须是镇赉县城区内的商品现房房源。必须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登记备案,并已竣工验收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房屋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必须保证在回迁居民入住后六个月内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证。

(3)现房房源需具备随时入住条件,水、暖、电等具备使用条件,消防设施符合规定。

(4)现房房源小区应具备完备的物业管理。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提供最新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20年1月1日-至今)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00元)

3、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分公司

账号:220*****66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行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泷

联系方式:188*****625

地址:吉林省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卫星路以南东皇·银河家园四期(56#、57#)56号楼1104号

联系人:王丽媛

电 话:186*****752

3、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吉林省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1/27 08:59: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房 营业 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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