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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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GT-2023-1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永胜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 年-2022 年任意连续 6 个月的财
务审计报告 (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财务
报表 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
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信用查询:磋商单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声明函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
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
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竞争性磋商公告,并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LJGT-2023-108。
2 项目名称:永胜县民政局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2 预算金额:50 万元。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5.质保期:一年。
6.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清单及要求。
窗体顶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 年-2022 年任意连续 6 个月的财
务审计报告 (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财务
报表 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
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信用查询:磋商单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声明函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
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
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无窗体底端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1 日(北京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丽江光
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00 元/份 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2.投标人在获取响应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
印件一套
2.1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二楼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递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
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迟到视为放弃磋商)。
3 货物质量及验收
3.1 获得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 参数相一致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
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 使用下,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
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事故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2 获得项目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 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
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原厂原配,符合国
家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劣产品或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
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失效,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或退货,并取消投标人的供货资格,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3 获得项目的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品牌 规格 技术参数 要求 服务承诺等,
必须与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3.4 获得项目的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文件正 副本,将作为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
验收的唯一标准,采购人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的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
收。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5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如有偏离,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的 技术规范偏离表 中如实填报。若获得项目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内
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6 获得项目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有以次充好或在投标活动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
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成交等行为的,由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 成交无效。
规定严肃处理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云南省永胜县民政局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灵源南路南排 178 号
联 系人:全自芳
联系电话:13988866310
2.采购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系人:杨丽娟
联系电话:13769033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娟
电 话:13769033537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永胜县民政局
地 址:云南省永胜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全自芳
电 话:13988866310
电子邮件:10992608887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杨丽娟
电 话: 13769033537
电子邮件: 543976770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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