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结核患者智能电子药盒的比选公告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结核患者智能电子药盒的比选公告


各参选企业: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结核患者智能电子药盒,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是否进口

1

结核患者智能电子药盒

不少于1000

200

******

注:1.电子药盒需提供配套管理系统,不另外收取费用。

2. 本项目单价决定数量,采购数量不少于1000个,预算总价固定,请供应商报单价。

三、技术要求

▲(一)储存至少30天强化期抗结核药品;

*(二)实现服药提醒、随访提醒和低电量提醒;

▲(三)自定义设置服药提醒时间和次数、复诊提醒时间和次数;

▲(四)记录每个患者开关盒事件的数量限制应大于3000条,且电子药盒内部储存的数据不因断电而丢失;

▲(五)电子模块在检查功能正常,且按要求进行表面消毒后可重复使用;

▲(六)如电子药盒采用非充电电池,每次更换电池后至少保证电子药盒正常使用2个月及以上,如电子药盒采用充电电池,断开电源后至少保证电子药盒正常使用7天及以上;

(七)离线式电子药盒具备数据导出和上传功能,实时在线式电子药盒具备无线上传功能;

*(八)提供与电子药盒配套使用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系统并保证至少1年的覆盖全省的系统使用期限,省、市、县不同级别用户可在不同权限下对数据进行查询和下载;

▲(九)配套管理系统可以记录的数据包括患者登记号、每月应服药次数、实际服药次数、开始使用药盒日期、停止使用药盒日期、停止使用药盒原因(包括停止治疗、调整为DOTS管理、其他)、落实调整为DOTS管理的日期;

▲(十)配套管理系统运行空间满足:支持≥8000个社区管理用户、1000个结核病防治机构、定点医院的管理用户,以及每年≥*****名肺结核患者的数据管理服务;支持并发用户数>5000个,支持在线用户数>5000个;

(十一)配套管理系统响应时间满足:在网络速度正常的情况下,配套管理系统首页加载时间<5秒;

(十二)配套管理系统稳定性满足:系统实现7×24小时的连续稳定运行,系统有效工作时间≥99%,系统故障平均间隔时间≥90天。

*(十三)保密要求:

1.供应商能确保系统收集的数据保密(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函,并保证不得将收集数据转交于第三方及境外组织)。

2.供应商提供的信息系统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地点:

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日内以快递的形式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同时为省、市、县级建立配套管理系统用户帐号并授予相应的角色,在省级安装系统并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前需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履约合格的,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方式:

电子药盒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中选供应商须在10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采购人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四)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售后服务和安全保障:

1.培训:供应商承诺将为采购方的相关人员安排系统的使用培训和辅导,并提供详细的产品操作手册。

2.配套管理系统运行和维护:对于配套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 24 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提供热线电话、 Email、传真等方式,随时回答用户各种技术问题,并在 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对于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硬件等系统故障问题,技术人员在 2 小时内给予响应,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处理完成恢复运行;定期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跟踪系统使用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当系统运行环境出现严重故障,通过远程方式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时,服务方派出培训的工程师或技术支持人员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果在24小时内(节、假日也不例外)未解决问题,服务方应采取紧急预案,使项目正常运行。

3.安全保障:具备因配套管理系统故障或误操作而产生数据错误或丢失等问题的数据快速恢复功能;配套管理系统如有更新,应支持数据完整迁移和用户的无缝切换;支持在保护数据安全及隐私的前提下从系统中导出数据。

注:*号项为实质性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作出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不满足的视为参选无效。

五、评选标准:

综合评分法(附后)。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潘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

项目咨询电话:(028)********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评选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别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产品响应方案

8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产品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响应准确性;②产品成熟度。

内容符合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够细致完整、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则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方案;②培训方案;③人员安排;④售后服务内容;⑤服务响应时间;⑥服务响应方式。

内容符合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则不得分。

4

技术要求

22

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2分。除“*”号实质性要求外,“▲”号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2.5分,非“▲”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1.5分。

须附配套管理系统登录页面(1张)和使用界面(至少3张,能展示管理系统主要功能)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有关系统的技术要求(第九、十、十一、十二项,共计8分)不得分。

5

同类业绩

14

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同级的机构签署的同类产品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产品应用反馈

14

以2020年以来,基于供应商所投产品进行产品适应性、应用效果等方面的分析并在行业期刊杂志公开发表的论文为准,由评委综合评分。

满足上述条件者,每提供一篇论文,得2分,最多得14分。

1.须提供已发表的论文原文链接及包含刊名刊号刊期的论文复印件;

2.论文中应明确标明所投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名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核患者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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