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投诉处理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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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投诉处理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
区直(属)各单位、平台、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开展其他领域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张行审字[2023]411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去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将经开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投诉处理部门职责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
二、 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投诉实施监督管理:
(一) 经开区财政局
负责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13-*******
电子邮箱:zjkjkqczjcgzx@126.com
通讯地址: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406室
(二) 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房建市政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招投标管理股
联系电话:0313-*******
电子邮箱:jkqzbb@sina.com
通讯地址:张家口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801室
(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负责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 规划国土股
联系电话:0313-*******
电子邮箱:jkspj*******@126.com
通讯地址:张家口经开区纬三路晨光花城底商政务服务中心301室
对于市区 “*****”热线及营商办等其他渠道的投诉转办信息,按照上述分类及时受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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