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急救中心救护车洗消站消毒液询价公告
宜昌市急救中心救护车洗消站消毒液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宜昌市急救中心救护车洗消站消毒液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3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 |
1 | 7.5%过氧化氢消毒液(100%±5%) | 150瓶 | 1100ML/瓶 |
5.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半年内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宜昌市兰台路37号宜昌市急救中心1210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免费领取(宜昌市兰台路37号)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其中应包含:报价表,所投产品安全评价报告,资格文件,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急救中心11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急救中心
项目联系人:舒主任
联系电话:0717-*******,189*****951
标签: 消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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