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采购“2023年南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项目”服务公告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采购“2023年南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项目”服务公告
为全面掌握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现状,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细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增强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和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拟对2023年南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南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走访、交流观察、多专业合作以及权威专家团队指导等方式研制科学、实用的家庭监护评估工具,完成对全市不少于1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儿童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儿童身体状况、儿童心理状况、儿童教育培养情况、儿童社会性发展情况、受照料情况、安全保护情况及其他影响儿童被监护状况的情形;监护人基本情况、监护意愿和监护知识、生活保障能力、教育引导能力、人际沟通的能力以及其他影响监护状况的因素。
(二)实地入户评估结束后,召开线上或线下总结交流会,梳理高、中、低风险监护状况,汇总数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对策,梳理全市未保资源,构建互补衔接的多元责任框架,形成《南宁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风险响应等级及处置表》。
(三)制作适用于儿童主任的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操作指导手册或视频。
(四)出具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评估项目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三、服务期限
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评为 3A级以上的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成立3年以上的社工组织,近2年年检合格。
(四)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者评估,或具备未成年人监护评估相关经验;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教育学或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受到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表彰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评标方式
南宁市民政局成立“2023年南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项目”采购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择优确定中标方。
六、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预算10万元。本项目无预付款,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提供服务计划并安排项目执行人员到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50%的合同款;项目执行率达到100%后,供应商形成结项材料提交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合同款。供应商自收到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七、项目执行要求
项目由南宁市民政局全程管理监督,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多专业评估团队和权威专家。
八、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址
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6:00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10:30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417室。
联系人:刘春华电话:0771-*******,181*****010
九、供应商获取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民政动态栏目(http://mzj.nanning.gov.cn/mzdt/tzgg/)的通知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响应报名所需材料:报价文件、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或审计报告等能够证明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封口处盖骑缝章。(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南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项目需求及评审方法.docx
南宁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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