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食堂和厨房设施招标公告
指挥中心食堂和厨房设施招标公告
武警水电第一总队指挥中心食堂和厨房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武警水电第一总队作为业主单位,对武警水电第一总队指挥中心食堂和厨房设施的采购、安装及后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武警水电第一总队指挥中心食堂和厨房设施采购
2.招标编号:WJ-2016-530106-A003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玉洞大道北侧(南宁市支队后)
6.招标采购内容:武警水电第一总队指挥中心为新建项目,本次招标采购食堂桌椅、洗手池、消毒柜、厨房炉具、饭柜、双温冷柜、油烟净化器等设施400余件,内容包括采购、安装及后期服务,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交付时间:2016年4月30日。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完成不少于4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在南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9.招标文件的发售:
9.1发售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9.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3号武警水电第一总队五楼直属工作科
9.3售 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9.4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派委托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 元)。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2月28日16时00分前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一总队(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行南宁市琅东支行,银行账号:6249 6445 6205。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9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3号武警水电第一总队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2月29日15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3号武警水电第一总队四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13.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水电第一总队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3号
邮 编: 530028
联系人: 周黎明
电 话: ****-*******
传 真: ****-*******
武警水电第一总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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