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苑2023年维修及改造工程
越秀苑2023年维修及改造工程
越秀苑2023年维修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越秀苑2023年维修及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二、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越溪街道越秀苑358幢、359幢、360幢、361幢。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00万元
(3)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8日
四、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越秀苑2023年维修及改造工程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万元 |
合同控制价(万元) | *******.44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本工程采用2023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房屋建筑类承包商名录。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8.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
(10)企业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0年1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项目,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15:30递交至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明溪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未签到及投标文件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15:30
开标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明溪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
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4)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企业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0年1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项目,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3.本工程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明确如下要求:
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吴中西路87号
联系人:杨振华
联系电话:0512-********
传真:0512-********-804
邮箱:hjzbdl@foxmail.com
2、建设单位: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晨健
联系电话:0512-********
九、公告期: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
十、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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