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15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15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15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15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6-10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569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转66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2015年自定装备采购

2、项目用途:自用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采购预算:¥135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书(高清审讯刻录一体机、便携式审讯主机、高清审讯摄像机、电警棍、催泪喷射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产品授权书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单位需提供(催泪喷射器)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六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权玺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转66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紫薇支行

账号:********2219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