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客运段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餐饮销售、预包装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公告
成都客运段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餐饮销售、预包装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CTZS-2023-287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客运段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餐饮销售、预包装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
1.2项目地点:成都客运段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含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运营的增开普速列车及春运后延长至西北方向增开普速列车。特定专列除外,包含但不限于上级命令、通知不允许委外承包的旅游、棉农专列)。
1.3项目规模:成都客运段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餐饮销售、预包装销售对外合作经营项目利用成都客运段经营资源,进行自制品加工、销售以及提供相应服务,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不含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规划点位面积或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需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办法》(铁经开﹝2021﹞30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成都客运段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餐饮销售、预包装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概况如下:包件号:1包件。
1包件:成都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春运增开普速列车(含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运营的增开普速列车及春运后延长至西北方向增开普速列车。特定专列除外,包含但不限于上级命令、通知不允许委外承包的旅游、棉农专列)餐饮销售、预包装销售对外合作经营项目,进行自制品加工、销售以及提供相应服务,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不含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经营年限:2024年1-4月,具体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
4. 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备本次招商运营能力,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制售、服务和预包装、水果经营等)。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由竞商人提供相关信息截图或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  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6  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须提供2022年度依法纳税证明。
4.7  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8  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投标。
4.9  竞商人应具备承担本招商经营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应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应具备满足列车餐饮经营管理和销售的员工人数(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录用,并经体检合格,持健康证上岗)。
5.特别条款
5.1 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或竞商报名表)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或竞商报名表)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   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3   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1/4的金额。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标后放弃中商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按春运开始日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春运开始前10日未完成准备工作,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4   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5 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5   中商通知书发出15日内需支付中商价50%承包费。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6   商家在招商前应对春运临客餐饮、销售业务进行充分了解,自行研究论证。
5.7   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5.8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6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 1/4的金额。
5.9   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食品、水果)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1)生产成本: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生产成本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餐料含应急餐料、备品、易碎品、耗材、调辅料、筷子、饭盒、包材等,详见合同)。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特别说明:餐车用电、用煤费用包含在承包费内。
(2)餐备物资: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餐车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用具、服务、售卖等设备、备品及棉制品等)由招商人提供。使用费包含在承包费用中。中商人运营期间发生设备、备品、棉制品破损由中商人方自行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承包费内。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食品库房场所及日常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3)餐料进货: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成都站始发所需的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食、禽肉、肉类、蔬菜、调料类等)进货渠道由招商人指定渠道购进,严禁另处购进,餐料运输及搬运费用由中商人承担。在列车运行途中需补料时,必须在招商人指定的补料点(车站)补料,并按成都客运段中途补料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由中商人自行向进货商、补料点结算。中商人上料时,必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有单据留存备查。
(4)列车销售价格:由招商人确定。定价原则上加成率不超过55%。(加成率=(售价-直接成本)/售价×100%)
(5)乘务餐:乘务餐餐料由中商人提供。中商人按照副餐5元/人、正餐8元/人餐标提供乘务餐,与招商人按副餐3元/人、正餐5元/人据实进行结算。其中增加的副餐2元/人、正餐3元/人的投入招商人已在承包费中进行核减。
(6)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配送,所须配送的汽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车辆段、车站进出入证件)。
(7)设施设备管理:负责预包装商品配送的机动车和列车上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中商人提供的机动车须符合进站进库相关要求并自行办理进站进库证件,售货车规格、样式须经招商人同意。
(8)预包装及水果食品进货: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均须向招商人申报同意并备案。
(9)列车销售价格:由招商人确定。
(10)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不超过两名售货员,不超过两辆售货车。
(11)列车商品品种:具体销售品种由中商人提供建议,经招商人审核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品种根据列车销售的实际数量,按照适销对路、旅客满意度来进行调整,商品调整周期原则上以季度为单位,由招商人确定调整方案。
列车商品选择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商品符合国家要求,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商品。禁止销售未经成都局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方便粥、方便面、肉制品等。
②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③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④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⑤商品保质期≥8个月为宜。
5.10   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从事餐营和预包装销售工作。从业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发放用工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中商人需按照成都客运段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不得以成都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1   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费用。
5.12   中商人日常工作纳入列车班组、餐营班组管理。中商人安全工作均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5.13   成都客运段旅服车间负责与取得业务合作资格的公司签订合同及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5.14   竞商人中标后须熟知铁路部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安全的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方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15   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其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的相关工作。自行负责其自身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16   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类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7   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竞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
5.18   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出现危险或事故,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中商人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
5.19   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需协调不同单位及部门事宜由招商人协助。
5.20    中商人须向招商人缴纳中商价格1/4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中商人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和确保招商人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及正常使用状态。中商人工作人员如发生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招商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对中商人进行违约责任并处违约金,追究中商人责任,中商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首先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中商人应当及时补足。中商人保证金被扣除后,中商人应当在保证金扣除之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数额补足缴纳保证金。如情况特别严重给招商人造成巨大影响和损失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商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若中商人无违约行为,保证金由招商人无息全额退还中商人。
5.21   因上级政策、命令、通知等原因,导致该招商业务不能开展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22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中商人无法运营的,如中商人在承包期内(含)遇运行线路内发生水害、冰雪凝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铁路调整运行图、停运等其他原因造成列车不能正常运行等非正常情况而导致中商人经营损失时,中商人只可对所缴纳的承包费提出减免申请,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减免标准纳入合同约定。中商人其他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折返站人员食宿、盒饭、商品成本等费用)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招商人不予减免且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5.23   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的管内增开列车,中商人应组织人员上车,经营费用与中商人承包的图定列车贯通核算,不另行交纳。贯通核算指: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的管内增开列车不再单独核算经营费用。
5.24   竞商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招商方规定的时间开展业务,逾期未完成,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5.25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26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7   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 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28   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不低于1 年)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5.29    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30   为保证春运临客开行安全正常,中商人须按照招商人安排,接受招商人对其工作人员调配安排。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发售(竞商报名)
8.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请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q.com,完成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①竞商报名表(式样参见国铁招商网公告附件或电询);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法人企业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附公司介绍信);
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⑥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黄老师”)。
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黄老师”,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8.2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QQ号:**********,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8.3  本项目可不需另行递交纸质签章原件的报名资料,竞商人请务必保证发送的加盖公章报名资料扫描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项目招商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在收到电子版报名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将招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竞商人报名联系邮箱,则完成该项目竞商报名。
9.递交竞商文件(开标)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5时30分。本项目递交竞商文件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1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8-********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  编:******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8-********
邮  箱:*****/ExChangeCross/%5C%22mailto:**********@qq.com%5C%22">**********@qq.com (QQ号:**********)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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