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粮油总公司关于遴选生猪储备生产企业的公告

儋州市粮油总公司关于遴选生猪储备生产企业的公告



儋州市粮油总公司关于

遴选生猪储备生产企业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工作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工作要求,我司决定以公开的方式遴选生猪生产企业,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儋州市粮油总公司

项目名称:儋州市生猪储备生产企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年(省下达的储备任务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

项目概况:生猪活体储备数量为3400 头,纳入储备的生猪单体重量 60 公斤以上;生猪活体按4个月的期限轮换更新一次,原则上每年储备 3 轮;采购成功后,生产企业提供生猪储备服务一年。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实际生产基地在儋州市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猪养殖企业,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2)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较大动物疫情;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活畜储备基地场;

(5)拥有能满足我市生猪活体储备的生猪数量

(6)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水平,自愿并能够承担储备活体猪生产任务和安全责任。

(7)生猪存栏体重 60 公斤以上的活猪在栏数量不得低于下达储备计划总量的 60%,不得擅自动用储备,不得擅自变更储备专栏,不得将储备生猪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或者清偿债务。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简介(原件)

6.相关资质证书、报价(杜绝恶意报价)

7.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等)(复印件)

8.服务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交盖章复印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并装订,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5日17:3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中路(原园地路86-8号)三楼办公室。

4.联系方式:薛女士 183*****668

标签: 遴选生猪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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