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1004破62号浙江豪普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浙1004破62号浙江豪普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本院根据陈国冬的申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裁定受理债务 人浙江豪普清洗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指定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债务人浙江 豪普清洗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12 月 5 日前,向管 理人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通迅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 95 号 天和大厦 A 区 11 楼;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38*****559; 联系人:张珂)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 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 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务人浙江豪普清洗设备 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本院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台州市路桥区 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 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它组织 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 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附件
破产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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