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1-13H、HA7-H21、HA15-7C、DH231井(4+X,X≤2)钻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DH1-13H、HA7-H21、HA15-7C、DH231井(4+X,X≤2)钻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LM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以6口井为一个标段,其中4口井井号已明确,分别为DH1-13H、HA7-H21、HA15-7C、DH231,另外2口待定,均位于新疆库车县境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承包作业:本项目以6口井为一个标段,其中4口井井号已明确,分别为DH1-13H、HA7-H21、HA15-7C、DH231,另外2口待定,均位于新疆库车县境内。承包范围自钻机基础施工开始,至具备转试油条件止,除发包方自行组织之外的所有项目,钻前土建工程、完井试油作业、测录井作业不在此招标范围内。除发包方明确外,本项目钻井地质设计及项目作业计划书变更外的作业也由承包方组织实施;(1.2):承包材料:钻头、泥浆材料、固井水泥及水泥添加剂、水泥外掺材料。要求钻头及泥浆材料必须使用油田公司入网产品。固井水泥及添加剂必须从发包方物资采办事业部购买。本项目所涉及的柴油组织和费用,执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财字[2015]4号文《关于调整油田公司生产自用成品油消费税有关政策的通知》”;(1.3):承包费用:钻机基础施工、钻机及辅助设备(包括防砂棚、野营房)的拆搬安费用,钻机准备费;钻井作业涉及的钻机日费,固井施工作业费,各项技术服务费(泥浆技术服务费、定向井服务费、下套管服务费、固井添加剂技术服务、固井工具技术服务、水泥混拌费,套管刮壁费),钻井材料费(钻头、泥浆、水泥及添加剂、水泥外掺材料),钻具租赁费(含接头),生活费,生活和生产用水费,油料差价,机具费,材料运费,HSE费用;(1.4):本次招标,钻机费用标准为70LDB、70LC钻机,投标钻机规格高于取费钻机标准,发包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2)、建设地点:开发事业部东河、哈拉哈塘区块(3)、工期:DH1-13H井钻井工期135天,HA7-H21井钻井工期120天,HA15-7C井钻井工期65天,DH231井钻井工期50天,X1(DH4-5)井钻井工期52天,X2(DH6-1H)井钻井工期126天。(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2016-757(KFZJ2016-008)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以6口井为一个标段,其中4口井井号已明确,分别为DH1-13H、HA7-H21、HA15-7C、DH231,另外2口待定,均位于新疆库车县境内。承包范围自钻机基础施工开始,至具备转试油条件止,除发包方自行组织之外的所有项目,钻前土建工程、完井试油作业、测录井作业不在此招标范围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要求投标人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具有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实施该项目的队伍资质,并要求7000米及以上钻机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2-09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2-13 19: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开发事业部二楼乙段经营管理科223室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2-19 16: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发事业部二楼乙段经营管理科223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开发事业部经营管理科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2-19 16:30:00.0 开标地点: 开发办公楼二楼乙段222室
地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邮编: 841000
联系人: 谢鲲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xiekun-tlm@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塔里木石油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账号: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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