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省道304线大林至保康段、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三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的批复》(内交发[2015]508号)批准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合同包划分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共划分为5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TF1 | 1 | 移动标志车 | 两块可折叠 | 台 | 2 | 节能屏 |
2 | 沥青拌合设备 | ≥17KW | 台 | 1 | 移动式 | |
3 | 多功能洒水车 | ≥10吨 | 台 | 2 | 带护栏清洗功能 | |
4 | 全方位移动照明设备 | ≥3KW; | 台 | 6 | ||
5 | 履带式液压挖掘机 | 自重≥7T | 台 | 1 | ||
6 | 平板拖车 | 装载质量40T以内 | 台 | 1 | ||
7 | 平地机 | ≥165马力 | 台 | 2 | ||
8 | 工区通勤车 | ≥17座;国四 | 台 | 1 | ||
TF2 | 9 | 车载沥青洒布机 | 容积≥5000L | 台 | 1 | |
10 | 路面开槽灌缝机 | ≥1200L | 台 | 2 | ||
11 | 高空作业车 | ≥16m | 台 | 1 | ||
TF3 | 12 | 多功能除草车 | 原装进口;最长打草距离≥5000mm | 台 | 1 | |
13 | 抛雪机 | 双绞龙 | 台 | 2 | ||
14 | 除雪铲 | ≥3.5m | 台 | 4 | 适合50装载机 | |
15 | 热熔划线设备 | ≥15马力;电启动蒸发水冷柴油发动机 | 台 | 2 | ||
16 | 路面切割机 | ≥180mm | 台 | 4 | ||
17 | 打、拔桩机 | 钻孔深度≥1700mm | 台 | 1 | ||
18 | 护栏板矫正修复机 | ≥7.5KW | 台 | 1 | ||
19 | 便携式打草机 | 肩挎式;排量≥42.5 | 台 | 10 | ||
20 | 破冰机 | ≥2.5m | 台 | 2 | ||
TF4 | 21 | 自卸汽车 | ≥3950mm | 台 | 4 | |
22 | 生活作业车 | 排量≥2.8L; ≥11座;柴油 | 台 | 6 | ||
23 | 收费通勤车 | ≥17座;国四 | 台 | 2 | 后期上牌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 |
24 | 收费生活用车 | 2.4L;功率≥95KW;汽油;皮卡 | 台 | 2 | 后期上牌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 |
25 | 养护生活用车 | 2.4L;功率≥95KW;汽油;皮卡 | 台 | 2 | 皮卡 | |
26 | 养护巡查车 | 2.4L;功率≥95KW;汽油;皮卡 | 台 | 2 | 皮卡 | |
27 | 超限检测通勤车 | 2.4L;汽油; 6座中顶客车 | 台 | 1 | 后期上牌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 |
TF5 | 28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4 | |
29 | 小型压路机 | 3-3.5T全液压无级变速 | 台 | 4 | ||
30 | 路面清扫车 | ≥4m3 | 台 | 6 |
注: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本公告附件2。
3. 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候标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还需要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报名时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5 不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或制造商的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6 投标人可以对多个合同包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合同包。
4.7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TF1、TF3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TF2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TF4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TF5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17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候标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通辽市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纪委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
邮 编:028000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028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杨先生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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