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路棚户区改造工程J地块1#-9#楼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山城路棚户区改造工程J地块1#-9#楼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市山城路棚户区改造工程J地块1#-9#楼监理招标,经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审发[2015]68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山城路棚户区改造工程J地块1#-9#楼监理招标
2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3投资金额:总投资约为95万元人民币
4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5建筑规模:63221.88平方米
三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满足投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的单位。
(2)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工民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近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二份,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2)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
电 话:136*****430
联系人:王佳齐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联 系 人:杨杰函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电 话:****-*******
联 系 人:朴盛永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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