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BSQ23C*****
项目名称: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117,700.00元
最高限价:52,117,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一标段 | 6,669,0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二标段 | 6,668,4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三标段 | 6,389,0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四标段 | 6,470,4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五标段 | 6,801,1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六标段 | 6,393,4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七标段 | 6,418,400.00元 | 1 | 名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城市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服务八标段 | 6,308,000.00元 | 1 | 名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2、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保证金信息详见附件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张蔚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新生街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二科
代理机构电话:158*****858
代理机构地址:暂无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交易二科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85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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