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智慧工地安全一体化平台招标公告
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智慧工地安全一体化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ITC-HD-2023-ZB-... | 项目名称: 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智慧工地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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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智慧工地安全一体化平台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智慧工地安全一体化平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ITC-HD-2023-ZB-0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中交海德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智慧工地安全一体化平台。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系统平台、平安工地栏目、安全风险栏目、物联设备接入及数据处理、应急处置栏目、安全管理移动端、基坑监测栏目、综合信息展示中心、系统接口、软件核价咨询服务。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起150日历天。 实施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开发区 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 说明: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中标单位需按项目划分与买方签订三份合同。合同费用划分比例为38%、21%、41%。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必须至少完成3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2)合同应为软件系统开发项目或软件系统集成项目;(3)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清单内容页、总金额页);(4)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5)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经验,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核心成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名,须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高级职称,2年以上软件系统开发项目经验,1个及以上软件系统开发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出具最近12个月社保证明(如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出具截止到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2)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1年以上软件系统开发项目经验,参与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参与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出具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证。 4.6企业信誉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报价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报价人名称为关键字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7报价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报价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8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工期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4.9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报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则相关报价人的报价均作无效处理。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步骤: 1、需要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至少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最近一年的财审报告、主营业务的业绩证明和项目相关资质证书),申请时选择推荐单位注册(推荐单位请选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凭登录帐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6:00时。2、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标书费(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第三方代缴,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邮件给招标联系人或技术联系人)。 5.2标书获取方式: 线上购买标书,标书费用到账后,方可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标书。 标书费:500元整,支付方式为电汇。 标书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上海中交海德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1*****5310801 到账时间:2023年12月4日16:00时之前。 备注: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须在备注栏处注明招标编号。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16: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进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00时 线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线上报价;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和可编辑文件(WORD格式)。 线下投标方式: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00时 开标形式:线上视频会议(腾讯会议) 会议室号:483 615 133 会议密码:****** 后期视频会议信息如有调整,将以补遗形式进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出席线上招标会议,并在线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凡是参与本项目线上招标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招标会议。为保证准时开启开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3)报价金额及文件内容需与纸质版报价文件保持一致。如有偏离(如报价不一致、PDF版报价文件无盖章等)将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 备注:后续如有变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或开标方式,将以补遗文件形式通知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方:上海中交海德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楼 招标联系人:刘 娟 153*****396 liujuan@ccccltd.cn 技术联系人:雷 震 186*****701 leizhen2@ccccltd.cn 上海中交海德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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