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石、通建、锁蒙高速清点入账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鸡石、通建、锁蒙高速清点入账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鸡石、通建、锁蒙高速清点入账服务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红河运营分公司

4.采购预算:10.56万元/年

5.项目概况: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需将通行费每日清点入账,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需押运公司对鸡石、通建、锁蒙高速沿线16个收费站现金款项进行上门收款,安全、高效、准确、准时押运至指定银行。银行将各收费站现金款项清点存入指定账户。

6.采购内容:鸡石、通建高速沿线12个收费站以及锁蒙高速沿线4个收费站的现金款项押运公司上门收款,安全、高效、准确、准时押运至指定银行。银行将各收费站现金款项清点存入指定账户。

7.计划服务期限:1年。

8.采购理由:为保障鸡石、通建、锁蒙高速沿线各收费站的现金通行费能够及时安全的存至银行账户,保证此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结合2020年至2023年项目公开采购的实际情况,且2022年在项目公开采购后,无其他供应商报名后向唯一报名供应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进行采购。结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2022年和2023年的清点入账服务情况,鸡石、通建、锁蒙高速银行清点入账服务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货币金融类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至少完成1个现金款项清点入账的类似项目。

3.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将含有查询时间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附至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及以上。(2)清点入账工作人员2人: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及以上。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四、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红河运营分公司

2.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碧云村北平村民小组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红河运营分公司

3.联系人:杨女士

4.电话:13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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