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智慧环保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智慧环保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智慧环保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3-34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A包*******.00元(A包*******.00元)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1、采购内容:A包:建设提升基础支撑能力、智慧环保平台大数据融合挖掘处理能力、应急指挥子系统(移动智慧环保)、大气环境研判分析能力、综合决策指挥调度能力及智慧环保小程序和APP等;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已落实;

3、服务地点:濮阳市;

4、建设周期:6个月(硬件设备:1个月;软件内容:6个月)

5、服务期限:A包:3年;

6、质量标准:A包: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A包:濮阳市智慧环保升级改造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 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间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核实)。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八、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投标活动。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九、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人:李晓韩 联系方式:182*****277

2、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28号楼14层1402号

联系人:刘静霞 联系电话:153*****535

发布人: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相关标段及附件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智慧环保项目(二次)A包 我要投标 申请保函
?[招标文件] [已固化]-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智慧环保项目(二次)A包(_招标).gef 下载
?[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pdf 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pyggzy.com/HNPUY/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aff404d1-fbeb-4882-be2e-1a667be5e81a&projectType=ZFCG&huanjie=NOTICE&noticeType=NOTICE

标签: 智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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