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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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UL20231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
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至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厦701室 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眷市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度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厦 楼会议室
七 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称 招
标人 )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保险柜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HJL20231101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集中采购服务期:自签订集中采购协议之日起两年
7.集中采购服务期内的计划采购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8.本次招标内容为银行保险柜供应 包装 运输 配送 税金 保险 加急 培训 售后
服务等所有费用。
9.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1-2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为3家时,入围1家:通
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2家。
10.招标说明:
(1)本次项目中标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相关货物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供应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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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 质量 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2)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供应商,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需
求,结合供应商情况,在每次发起采购时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或订单:
(3)报价一览表中的权重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最终的采购数
量。
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自然人,或具备
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具有国家公安部(GB10409-2019)认定证书和国家GA认证证书。
(3)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
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项目
仅限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投标每个集团公司(母公司 子公司)也仅限一家单位名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6)授权代理公司应出具吉林省唯一代理或授权证明文件,不允许同一上游产品生产公司
授权多家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需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 ,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送能力,应全而涵盖吉林省工行所有网点。
12.其他要求:/
13.招标文件购买:
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厦701室 中和金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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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
须从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3)具有国家公安部(GB10409-2019)认定证书和国家GA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
(4)授权代理公司应出具吉林省唯一代理或授权证明文件,不允许同一上游产品生产公司
授权多家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网站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站截图
并加盖公司公章)。查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6)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 无尖信惩戒等情况(网站截图并加
盖公司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 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
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 中国工商
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 的禁入名单 承诺书(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关于 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
行下属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
有权将其列入 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 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
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的承诺:
(9)投标人须提供 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承诺:
(10)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11)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 税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 购标书登
记表 。
14.该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00分前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
融诚担保大厦7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6.开标于2023年12月20日1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度7楼会议室
举行,邀请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17.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n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31-895691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厦7楼701室
联系人姓名:王铁铮
联系方式:18626634225 18160778888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资料:
开户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帐号:431902592210188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1-89569162
电子邮件:501750494 q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融诚担保大厦7楼701室
联系人:王铁铮
电话:
18626634225
电子邮件:59065422 gq.con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质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空,0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吉林省分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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