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材料印刷项目采购公告二[项目

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材料印刷项目采购公告二[项目

项目概况

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材料印刷项目(项目编号:JSZC-******-XYZX-C2023-001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 上午09 :30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YZX-C2023-0014

项目名称: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材料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

1.需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8日 9: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 jsczt. 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zj. xz. gov. cn/Home/HomeIndex) -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8日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解密完成后不要离开,应时刻关注开标大屏的公告栏信息,及时作出响应,未及时作出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新沂市新华路67号

联系方式:177*****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明星

电 话:05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本公共卫生 宣传材料 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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