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受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XDF**********)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2 月08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F**********

2.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七条“产品价格”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并非折扣报价(如市场基准价为10元,供应商准备以8.5元供货,则下浮率为15%)。请供应商认真研读采购文件相关描述。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5.项目标段:本项目共分九个标段:

标段一:米、面类

标段二:牛奶类

标段三:鲜猪肉、牛肉类

标段四:鲜禽肉(含鸡蛋、鸭蛋等)类

标段五:水产品类

标段六:冷冻食品、半成品类

标段七:调味品、干货类

标段八:豆制品类

标段九:蔬菜、水果类

6.预计采购量

预计采购量是根据2022~2023学年度采购人的采购量做的测算,并不代表采购人未来一个合同周期内的实际采购量。

标段序号

标段名

预计采购量

(万元/年)

标段一

米、面类

25.5

标段二

牛奶类

38

标段三

鲜猪肉、牛肉类

135

标段四

鲜禽肉(含鸡蛋、鸭蛋等)类

115

标段五

水产品类

32

标段六

冷冻食品、半成品类

105

标段七

调味品、干货类

18

标段八

豆制品类

3

标段九

蔬菜、水果类

150

7.投标人标段选择要求:

(1)投标供应商可申请参与上述壹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多个标段;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请分别按标段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必须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

(2)选择参与“标段九:蔬菜、水果类”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同时选择“标段七:调味品、干货类”及“标段八:豆制品类”一起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没有选择参与“标段九:蔬菜、水果类”投标的供应商,可以单独选择“标段七:调味品、干货类”或“标段八:豆制品类”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如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好,采购人满意程度高,并依据采购人对供应商年度配送服务考核结果,采购人可以与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项目风险告知

投标商在投标时应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做充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以下几条:

(1)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职工及学生共计约2300 人。学校人数会随每年招生情况有所变化,同时学校不强制教职工、学生在校用餐,因此供餐总人数具有不确定性。若上级主管部门不要求进行课后延时服务,则学校存在不供应晚餐、只供应午餐的可能性。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调整教学计划或教学方式。有可能导致学生不到校,一段时期不供餐,食堂不需采购原材料等情况。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因各种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及市场供需矛盾、供应周期变化等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投标人需谨慎投标并报价,一旦成交,合同期内中标价格将不得更改。

(4)本项目每一标段可能有多个供应商入围,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报价及供货情况自主择优选择各供餐时段供应商,供应商价格因素并非采购人选择成交供应商为实际供货方的唯一因素。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供应商一个合同期内的采购量。

采购人不对以上可能出现的现何情形及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供应商优惠政策。供应商若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进行违规经营,采购人将按合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标段产品必须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须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须为:食品销售。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不提供;但对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备案的,须提供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所有拟配送人员都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服务期内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更换),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餐饮劳务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 月27 日-2023年12月05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66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方式:邮箱或现场领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59*****903)并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05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 12月08日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66号永和大厦4幢1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评标室: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66号永和大厦4幢13层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66号永和大厦4幢13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投标文件中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评分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66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联系方式:孙女士(159*****903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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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食品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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