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运营单位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汽车驾驶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运营单位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对汽车驾驶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运营单位遴选进行资格预审,欢迎有资格的运营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汽车驾驶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运营单位遴选。
(二)合作运营内容
1.合作共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定向推动学院汽车相关专业学生的技能培养,并满足、方便学院学生学习驾驶技术的需求,利用企业驾校资质和相关仪器设备等,学院提供场地,共同培养学生驾驶技术技能。合作企业出资对学院现有“训练场地”进行后期完善。
2.合作共建“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基地”。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技能就业,强化赛训结合、赛学互促,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校企双方依托于学院提供的场地,采取观摩、实训、教学一体化的办学模式,结合学院汽车专业校内外其他实训、教学场地,聘请企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与学院专业教师团队一起,共同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3.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满足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需求,通过校企合作,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和企业实践的机会,以上述基地作为“双师型”培养培训基地,聘请企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为教师进行相关技术指导或培训,对汽车专业类教师提供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为打造教育“良匠之师”贡献力量。
4.合作开展社会培训服务。学院发挥在师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员工学历提升、文化教育、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汽车中高级维修工等)服务,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5.合作开展服务区域乡村振兴。“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支撑,学院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依托“基地”和学校其他专业师资、教学资源,开展针对性的乡村驾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过驾考优惠、补贴的形式和驾考科目一电脑使用培训等对接乡村驾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乡村振兴,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三)合作期限:3年。
二、运营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在永川区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经营范围,获得交通部认可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提供经营许可证和培训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
2.运营单位自有产权教练车30台及以上(提供教练车车牌号明细表和诚信声明,加盖本单位鲜章);
3.运营单位训练场地占地面积须达*****m2及以上、房屋面积达300m2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诚信声明,加盖本单位鲜章);
4.运营单位拥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对校方开放数据接口(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开放数据接口承诺书,加盖本单位鲜章);
5.运营注册时间至少5年及以上,且无被任何处理处罚经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
6.运营单位近3年报名培训人数年均1000人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诚信声明,加盖本单位鲜章)。
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运营单位公章。
三、资格预审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运营单位,请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等资格预审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运营单位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
(二)资格预审公告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2月 5日9:00-9:30。
(四)文件购买费:0元/份。
(五)递交地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正善楼B栋401A室
(六)资格评审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
四、投标保证金
通过资格预审后缴纳,详见遴选文件。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运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运营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运营单位注意下载;无论运营单位下载与否,均视同运营单位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资格审查结果如何,运营单位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所有费用均应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运营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运营单位,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刘晓霞
手 机:157*****456
地 址:重庆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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