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测井塔里木轮台前线公寓楼租赁项目

中测井塔里木轮台前线公寓楼租赁项目

中测井(塔里木)轮台前线公寓楼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23-XJT18-FK21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随着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工作量增加和大量业务外包招聘人员充实到前线项目部,同时从大庆分公司、天津分公司等单位协调多支测井射孔队伍支援生产,目前分公司现轮台基地宿舍不能满足新增员工住宿要求。为解决部分新招员工和支援队伍员工住宿问题,现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在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基地就近租赁公寓楼。

租赁期共为三年,每一年为一个租赁期,即第一个租赁期为 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第二个租赁期为2025年1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第三个租赁期为2026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租赁合同以1+1+1的形式签订,一个租赁期期满后,根据住宿满意度、公司业务需求决定是否签订下一租赁期合同 。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提供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寓楼租赁,满足前线作业队伍居住需求;

(1)地理位置:距离分公司轮台基地近。

(2)住宿规模:至少具备50间公寓规模。

(3)房间配套:2人床位(1.2米及以上床)、独立卫生间、衣柜、空调、暖气、书桌、电视等设施齐全。房间整洁,通风良好,环境舒适。

(4)消防设施:消防配套齐全,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齐全,应急逃生通道畅通。

(5)安防设施:安防设备设施完善,高清视频监控等安保设施、器具配置齐全规范。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024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

说明:租赁合同以1+1+1的形式签订,即第一个租赁期为 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第二个租赁期为2025年1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第三个租赁期为2026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一个租赁期期满后,根据住宿满意度、公司业务需求决定是否签订下一租赁期合同 。

2.4.施工地点:新疆巴州轮台县。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无。

3.3设备要求:

3.3.1公寓楼每个房间住宿配套基本配套:2人床位(1.2米及以上床)、独立卫生间、衣柜、空调、暖气、书桌、电视等设施齐全。房间整洁,通风良好,环境舒适。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标准间设备设施配备清单(2)提供标准间实景及实物照片。

3.3.2公寓楼地理位置:距离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基地不超过8公里。

资料提供形式: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位置截图,地图比例1:50,或提供承诺签订合同前满足此要求。

3.3.3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可为自有或租赁,公寓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为1000平方米,房屋位置必须在同一个建筑楼房内。出租人提供的房屋为租赁的,租赁合同到期时间须保证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之后。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建筑图纸或其他能够体现建筑面积的相关材料;(2)房屋为自有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产权证明等材料;房屋为租赁的,须提供具有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的租赁合同主要页面;房屋为酒店的,需提供酒店营业执照和承诺书(对经营期限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之后的承诺)。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28日08:00至2023年12月04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风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7.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附件1: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新疆,库尔勒市,轮台县,大庆,天津,0996-,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标签: 公寓楼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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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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