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生态园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南湖生态园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JZ2016GZ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南湖生态园绿化恢复项目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6]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生态园绿化恢复 标段:二个(一标段监理、二标段施工)
工程规模:更换绿地面积8083平方米、更换土方12123.84立方米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南湖湿地公园内(长青路南排水站两侧)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3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4月12日,工期3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一标段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相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相同专业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具备以上报名条件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专职安全员证书、技术员、质检员、预算员,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405室填取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2月15至 2016年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加盖公章的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1229号、广通小区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有效区间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张永江
电话:158*****79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
联系人: 丁主任
电话: ****-*******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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