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网上邮箱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95

2.项目名称: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公共财政预算资金730,380.00元

4.最高限价:730,380.00元

5.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含大型机动喷雾消毒机、火焰消毒机、一次性防护用品、应急包等应急物资,合计总价拦标价为******元。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供货完毕,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兽用医疗器材或兽药器械或防疫物资;2、投标申请人需有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包含器械)。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中午、周六、周日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邮箱方式报名。

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按以下要求内容提供清晰可辩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同时电话联系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便确认报名情况,逾期不受理。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兽用医疗器材或兽药器械或防疫物资;

(2) 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含器械)。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参加本次采购相关事宜,整个采购过程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中。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将本次中标合同产品转包。

4.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报名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

地址:农安县怡河园小区D栋11-15室

联系人:房维维

联系方式:151*****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农安县滨河北路与古城街交叉口西约150米(怡河园小区南门西侧)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431-********

标签: 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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