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打造煤基烯烃产业链链长工作方案》编制与评审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打造煤基烯烃产业链链长工作方案》编制与评审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1.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中煤打造煤基烯烃产业链链长工作方案》编制与评审服务
2.采购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 无
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5.采购项目概况:编制《中国中煤打造煤基烯烃产业链链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邀请有煤化工行业产业链链长宏观政策及产业规划研究经验的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两次专业评审。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邀请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进行单一来源谈判。单一来源理由:一是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是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第三方地位,同时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在石化化工和煤化工领域的技术支撑单位,也是国家发改委认定的石化化工行业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双方合作机制更为统一,其编制成果更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可为中国中煤申报国资委现代产业链链长提供更坚实的支撑材料。二是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在煤化工行业、园区和企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规划、评估和专题研究工作业绩。该院为国家编制了“五五”至“十四五”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研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近年来,先后完成了《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研究》(作为后来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的重要工作基础),《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实施情况评估、碳中和背景下“十四五”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研究、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等。该院为内蒙古、陕西、新疆、山西等省级人民政府或发改工信部门编制了大量石化化工相关发展规划。三是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与中国中煤及所属企业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对中国中煤相关化工企业及重大项目情况熟悉,有利于工作开展。组织召开了《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以及参与评审《中国中煤图克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园区规划》,对中国中煤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和陕西公司产业发展现状均有较充分的了解,具备了全面客观编制《工作方案》的工作基础。四是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综合考虑时间节点和编制单位的技术实力,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采购能有效缩短采购时间,保障《工作方案》能依照时间节点完成。
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四、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编制《中国中煤打造煤基烯烃产业链链长工作方案》,并邀请有煤化工行业产业链链长宏观政策及产业规划研究经验的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两次专业评审(包含两次会议组织评审和专家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煤基烯烃产业链有关政策、行业标准、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了解国内外煤化工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统筹考虑中国中煤煤基烯烃产业发展和运营现状,结合国资委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工作的相关要求,在中国中煤现有产业基础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业政策符合性、煤基烯烃产业链发展现状与趋势(产业现状分析、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成果转化难题)、产业链链长工作要求、产业链发展意义、中国中煤现有产业基础(技术基础、实业基础)及优势、产业链发展目标、建设方案、保障措施等。
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工作方案》初稿编制工作;21个日历日内组织完成《工作方案》初稿的专业评审工作;30个日历日内依照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完成《工作方案》修改稿;40个日历日内组织完成《工作方案》修改稿专家评审;50个日历日内依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工作方案》终稿。
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5.发票要求: 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国家税率政策的调整,双方应按照最新的国家税率政策执行。
五、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含石化化工专业);(提供原件扫描件)
(4)须具备2018年至今至少5项化工园区、化工产业规划或总体规划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期限页及双方盖章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国中煤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六、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
1.报价单位须在“中煤易购”(ego.chinacoal.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报价单位可登录“中煤易购”在线自行打印谈判文件。
3.报价单位应于2023-12-01 14:00:00之前在“中煤易购”(ego.chinacoal.com)递交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在中国中煤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有效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12-01 14:01: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前成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谈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1*****0535 | 陕西公司《中煤集团打造煤基烯烃产业链链长工作方案》编制与专业评审服务 | 项 | 1.0 | 13.0 | 2023-11-15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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