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标志桩、警示牌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标志桩、警示牌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CGP-23-SZH-HNFGS-0005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标志桩、警示牌物资采购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CGP-23-SZH-HNFGS-0005/01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标志桩、警示牌物资采购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标志桩、警示牌物资采购
具体详见项目概况中描述
自收到委托订单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订货单所有货物的交付
海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海南燃气为解决公司标志标识褪色老化、各分(子)公司原有标志类型不统一、部分桩体损坏等问题,促进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标准化管理水平,现需要对标志桩、警示牌物资进行更新采购。该项目实际执行单位包含海南燃气及海南燃气分(子)公司。 采购标志桩暂估*****个(材质为玻璃钢)、路面标志砖暂估*****个(材质为采用SMC材料(片状热压玻璃钢)或高压锆酸贝粉末烧结陶瓷)、阀门警示牌暂估1750个(材质为304不锈钢)、燃气设置保护警示牌暂估1000个(材质为铝板覆EVA泡棉双面胶)、管道保护警示牌暂估500个(材质为玻璃钢)。
海南省各市县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标志桩或警示牌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物资验收单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能生产供货清单中至少一款产品。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3-11-28 到 2023-12-04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3-12-18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3-12-18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红棉东路2号
刘琦
liuqi@cnooc.com.cn
0898-********
0898-********
刘琦
0898-********
邵波
010-********
shaobo@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海南

标签: 警示牌 标志桩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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