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消防水泵系统委托修复单价承包招标公告
厂内消防水泵系统委托修复单价承包招标公告
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GMGS-LXGC-2023-004
采购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目录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工贸(生活)有限公司厂内消防水泵系统委托修复(单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GMGS-LXGC-2023-00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工贸(生活)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昆明局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昆明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更换修复我公司消防水泵系统,更换修复内容共19个项点,详见下表《配件更换单价最高限价表》。
2.2 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消防水泵系统修复工程内,详见下表《配件更换单价最高限价表》。
配件更换单价最高限价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合价(元) | 税率 |
1 | 消火栓泵 | 380V,额定流量:35L/s,额定压力:0.6MPa | 台 | 2 | 9500.00 | *****.00 | 13% |
2 | 消火栓泵控制柜 | 功率:37KW | 台 | 1 | 6500.00 | 6500.00 | 13% |
3 | 潜污泵 | 一主一备,与泵配套,含电源线及到水泵控制线 | 台 | 2 | 1400.00 | 2800.00 | 13% |
4 | 潜污泵控制柜 | HE-B2-***** | 台 | 1 | 800.00 | 800.00 | 13% |
5 | 双电源配电箱 | 1700*800mm | 台 | 1 | 800.00 | 800.00 | 13% |
6 | 风机控制柜 | 昆明奇利 | 台 | 1 | 1600.00 | 1600.00 | 13% |
7 | 液位计 | 单路型(水池) | 台 | 1 | 1500.00 | 1500.00 | 13% |
8 | 真空压力表 | DN100 | 块 | 2 | 120.00 | 120.00 | 13% |
9 | 压力表 | DN100 | 块 | 1 | 135.00 | 135.00 | 13% |
10 | 低压压力开关 | 0-1.0MPa | 块 | 1 | 345.00 | 345.00 | 13% |
11 | 应急照明灯具 | 220V | 套 | 2 | 80.00 | 80.00 | 13% |
12 | JDG穿线管 | DN20 | 米 | 30 | 18.00 | 18.00 | 13% |
13 | 浮球阀 | DN100 | 套 | 1 | 850.00 | 850.00 | 13% |
14 | 除锈刷油防腐 | 水泵房管网阀门、屋顶稳压系统管网阀门 | 项 | 1 | 1500.00 | 1500.00 | 13% |
19 | 维修工费 | 工/日 | 16 | 4500.00 | 4500.0 | 6% | |
合计 | *****.00 |
注:此次采购最高限价*****.00元(不含税),报价时应标人只需报总价即可。
结算方式为: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数量。
单价计算方法:应标人报总价后,单价随中标总价同比例下降。(即中标人总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下降几个百分点,单价也下降几个百分点)
本次采购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如有意向可投标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2023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
2.3 其他说明:
1.由甲方以《水泵房维修更换安装调试合同》等形式告知乙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水泵房维修更换安装调试合同》的要求进行维修调试,并向甲方提交与《水泵房维修更换安装调试合同》维修调试项目相一致的检验报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因乙方知识产权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予全部赔偿。
3.维修工作完毕,甲方组织设备维修完工验收,验收合格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讫发票后的6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90%的维修费用,剩余10%的维修费用作为质保金,在质保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
3. 应邀人资质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邀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 维修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三十万以上。
2. 维修企业必须拥有1名注册消防工程师以上,灭火器专业维修保养人员5人以上(附资质复印件)。
3.具有与消防设备检测维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附设备清单)。
4.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证书,二级以上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附资质复印件)。
5. 业绩证明:维修企业须提供 1 个及以上的2020年至今承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结算发票等资料)。
6. 维修企业项目服务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局集团公司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限内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满足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8时30分前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传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单位汇款凭证(不接收个人汇款),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同时将报名表(附表)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一标段一投,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阶段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用,也无需再次发送报名表,但需向我公司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谈判邀请书回执(附件1)。
5. 应邀文件的制作和上传
5.1 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下谈判报价。应邀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8 时 30 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月4日8时30 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应邀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3 年 12月 4 日8时 30 分(北京时间,上午)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则视为弃权。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邮编:_******_
联系人:李清华
电话:187*****665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187*****665@163.com">187*****665@163.com
项目负责人: 白桦
联系方式:137*****731
8.汇款方式及信息
通过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50*****090********
开户行:工行昆明牛街庄支行
银行联行号:102*****1721
纳税人识别号:915*****216*******
单位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电 话:0871-********
备注栏必须注明:/
年 月 日
附表:
报名表格式 *加盖公司公章
采购项目及采购编号 | |
拟参与项目包件号 |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开票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票邮寄地址 | |
报名资料费汇款凭证 | |
是否办理完成国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 | □是□否 |
如参加此次采购,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该报名表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注意事项
各投标单位:
请贵单位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文件的原件登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携带至递交投标文件现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携带至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的不需要提供)
3.投标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指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4.谈判保证金收据或转款凭证(在开标前,以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收到转款为准)
备注:上述资料递交时投标人需自备资料袋,在资料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附件:1.确认函(格式)
谈判邀请书回执
我方已收到你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邀请书,并确认将(□“参加”或□“不参加”)谈判。
应邀人代表签字:
应邀人: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 |
1.1.3 | 采购机构 | 招标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邮编:_******_ 联系人:李清华 电话:187*****665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187*****665@163.com 项目负责人: 白桦 联系方式:137*****731 | |
1.1.4 | 项目名称 |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厂内消防水泵系统委托修复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院内 | |
1.1.6 | 项目设计人 | / | |
1.1.7 | 项目监理人 | / | |
1.1.8 | 项目代建人 | / | |
1.2.1 | 资金来源 | 公司自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采购范围 | 见2.2采购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12 月 20 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1.维保硬件设备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2.整个系统综合测试正常; 3.符合国家、国铁集团相关技术标准; 4.竞标人须负责完成昆铁工贸(生活)有限公司消防水泵房维修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竞标人须按昆铁工贸(生活)有限公司要求提供系统及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并对用户完成设备操作培训。 | |
1.4.1 | 应邀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件2表2-1。 财务要求:见附件2表2-2。 业绩要求:见附件2表2-3。 信誉要求:见附件2表2-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件2表2-5。 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设备要求;(3)分包要求;见附件2表2-6。 | |
1.4.2 | 联合体投标 | t不接受 | |
1.4.3 | 不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一情形 | 正文中1.4.3款中(9)-(19)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或国铁集团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应邀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 |
1.10.1 | 谈判预备会 | R不召开 | |
1.10.2 | 应邀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年 12月 4 日08 时30分前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3年 12月 4 日08 时30分前 | |
1.11 | 分包 | R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的具体为:不允许偏离。(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
2.1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主要工程内容、施工方案、项目组织机构、报价等; | |
2.2.1 | 应邀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 |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8时30分。 形式:书面形式。 | |
2.2.2 | 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谈判文件澄清将以纸质扫描形式于邮箱向各投标申请人发出,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邮箱并回复盖有公章的扫描件。因投标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查看邮箱内澄清文件的,后果自负。 | |
2.2.3 | 应邀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纸质扫描版,邮箱发出。 | |
2.3.1 | 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1)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主要工程内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应邀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应邀文件。 (2)投标申请人请自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看谈判文件修改内容。应邀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国铁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谈判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谈判文件澄清、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电子文件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
2.3.2 | 应邀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 48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应邀人应自行登国铁采购平台(https:// cg.*****.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采购人发布谈判文件修改后,无论应邀人是否查看,均视为应邀人已确认收到。 。 | |
3.1.1 | 构成应邀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承诺书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税率13%,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标准。应邀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应邀文件,在收到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R有,最高投标限价:*****.00元(不含税)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 |
3.4.1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形式:/。 谈判保证金金额:/ 一、谈判(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标时,在开标现场按照标段公开各投标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 | |
3.4.4 | 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在递交应邀文件后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应邀人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主动告知。未及时主动告知将造成其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2年(近3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近3年)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近3年) | |
3.6 |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谈判文件所附应邀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需要签字、盖章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涉及到填写应邀人名称处需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其他要求:/。 | |
3.7.2 | 应邀文件副本份数及装订要求 | 副本份数:_1份_。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是,电子版应邀文件(光盘或U盘) 1份,与纸质版的应邀文件内容一致。电子应邀文件需含word版、pdf版(应邀文件正本扫描)各一份。 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目录应单独编制页码,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
4.1.1 | 应邀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应邀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内容 |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厂内消防水泵系统委托修复项目(单价承包)应邀文件(正本/副本) 在2023年12月4 日 8 时30 分前不得开启。 应邀人名称:XXX公司(签章) | |
4.2.1 | 谈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4日8时30分。 | |
4.2.2 | 递交应邀文件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 | |
4.2.3 | 退还应邀文件 | R否。 | |
4.3 | 应邀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应邀人撤回已提交的应邀文件,应当在投标截至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谈判保证金。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杨方凹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递交应邀文件的先后顺序逆序开标。 | |
6.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 5 人 确定方式: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职工中抽取安全、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 |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R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人 | |
7.2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只收取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及比列将在双方合同中明确。 | |
8.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电话:0871-66071909 传真: / 邮编:650118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安全目标 | 杜绝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的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建设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涉及灯火作业、登高作业、电力施工等安全专项施工时需设计施工方案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无方案和手续禁止作业。 |
环保、水保目标 | (1)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应邀人承诺 | 按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提交应邀文件并递交“应邀人承诺书”。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提取标准填报,不得删减)。 | ||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应邀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谈判采购。
1.1.2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谈判采购项目名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谈判采购项目设计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谈判采购项目监理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谈判采购项目代建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4 应邀人资格要求
1.4.1应邀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4.2“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应邀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应邀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3)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应邀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应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应邀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
(18)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或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应邀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应邀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应邀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应邀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应邀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邀人在编制应邀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应邀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谈判预备会
1.10.1“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应邀人提出的问题。
1.10.2应邀人应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10.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应邀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应邀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应邀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应邀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
(2)应邀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主要工程内容;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应邀文件格式;
(8)“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异议)
2.2.1应邀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应邀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应邀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应邀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应邀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应邀人。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邀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应邀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应邀文件
3.1 应邀文件的组成
3.1.1应邀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主要工程内容;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组织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应邀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应邀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应邀人应按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应邀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邀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谈判有效期
3.3.1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应邀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应邀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邀人延长谈判有效期。应邀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应邀文件;应邀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应邀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应邀人在递交应邀文件的同时,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应邀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应邀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定合同后/日内,向未成交的应邀人和成交人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应邀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应邀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应邀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格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5.6“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邀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应邀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应邀文件的编制
3.7.1应邀文件应按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应邀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应邀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邀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邀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2)应邀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应邀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应邀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应邀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4.1.2应邀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应邀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应邀文件的递交
4.2.1应邀人应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应邀文件。
4.2.2应邀人递交应邀文件的地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邀人所递交的应邀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应邀文件后,向应邀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邀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应邀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邀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应邀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应邀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应邀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应邀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应邀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应邀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应邀文件的应邀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应邀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应邀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应邀人名称、标段名称、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应邀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应邀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应邀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审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应邀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应邀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邀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人,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候选人公示
7.3 评标结果异议
应邀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
7.4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定合同前,成交人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定合同
7.6.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应邀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应邀人少于1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应邀人仍少于1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邀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应邀人的纪律要求
应邀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应邀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应邀人参与铁路采购活动,须接受国铁集团及昆明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邀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邀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应邀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 应邀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2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2:应邀人资格要求
(下列各表内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通过资格预审的应邀人相关资格内容有变化时应在应邀文件中重新提交有关材料。)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见前 1.3应邀人资质要求 |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0万元。 |
2 | 在2020年~2022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万元。 |
…… | 其他要求:…… |
备注:1.应邀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同时申请多个标段的,其数额应不少于最大标段要求。
2.应邀人的成立时间晚于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应邀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应与其承担的工程相匹配(如采购人不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财务能力作单独要求,则视为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财务要求即可)。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至今内完成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 |
业绩1 |
备注:1.类似项目指与谈判采购项目专业类似、规模相当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程。
表2-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序号 | 项目 | 资格要求 |
1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2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
7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
8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曾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 |
9 | 其他信誉要求 | / |
10 |
备注:1.对应邀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采购阶段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为止。
2.应邀人的信誉状况由评审委员会和采购人负责查证,应邀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应邀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 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或昆明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作出通报处理的。
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掌握消防各个系统的施工流程,工艺及验收规范,设计规范、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专业中级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或3年及以上工程施工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专业技能须附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附件3:开标记录表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生活)公司厂内消防水泵系统委托修复项目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应邀人 | 密封情况 | 谈判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签名 |
采购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 |||||
开标现场异议情况 |
采购人代表:_______ 记录人:_______ 监标人: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应邀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___________标段的应邀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采用邮件方式,发送至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经办人邮箱。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 月 日
附件5: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评审委员会:
对我方_______项目应邀文件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6: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单位):
你方于_ 年 月 日所递交的 施工(总价承包)应邀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 元(含税,税率9%)。
工期: 日历日。
工程质量: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日内到 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文件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 __(签字)
2023年_ _月_ _日
附件7: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应邀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8: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 资格评审标准 | 应邀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如应邀人为联合体,应提供各成员的上述证件并且名称一致。 | |
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应邀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函及其附录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应邀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 | 组成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1款要求,并按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内容和签字盖章满足要求。 | |||
联合体应邀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用设备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分包 | 应邀人如有分包计划,按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填写“拟分包专业工程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满足要求。 | |||
应邀人的其他情况 | 不得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正文”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报价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主要工程内容 | 符合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 | 承诺完全确认谈判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采购权利的内容。 | |||
应邀人承诺及其他 | 投标承诺书与谈判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谈判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 | |||
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2项规定的否决情形 | 不存在,其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包括如下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应邀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应邀人的应邀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应邀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应邀人的应邀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应邀人的应邀文件相互混装; (5)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或社保关系证明; (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
……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内容完整性(1) | 内容完整,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否则酌情扣分 | |
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 | 编制依据充分,依据文件或规定适合;编制范围与采购范围一致。否则酌情扣分。 | |||
工程概况(1) | 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描述及引用准确、恰当,否则酌情扣分。 | |||
施工组织安排 (15) | 施工总体目标(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 | ||||
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施工方案(15) | 重点土石方方案合理、可行 | |||
…… | ||||
施工方案 (20) | 专业施工方案全面 | |||
…… | ||||
资源配置方案(10) | 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与进度匹配 | |||
管理措施 (25) | 标准化管理措施合理、可行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1.4 (2) | 项目组织机构评审标准 | 组织机构 |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 |
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 | |||
项目经理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
其他主要人员 | 项目副经理资格、业绩、工作年限等符合要求 | ||
财务负责人资格、业绩、工作年限等符合要求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原则。商务标采用通过制,技术标采用评审打分通过制。评审委员会先对商务标和报价标进行评审,按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标评审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为通过。商务标、技术标通过的,按评审后的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初步排序。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商务标、技术标均采用通过制。商务标、技术标通过的,按评审后的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初步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组织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应邀人提交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应邀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应邀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邀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应邀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应邀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应邀人经初步评审合格后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的价格不得超过一次报价。初步评审未合格的可对资料进行补充,补充资料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可后可进行最终报价,若无法补全相关资料或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在应邀文件上签字放弃本次投标后离场。
3.2.2评审委员会认为应邀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邀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3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应邀人同时进行最终报价,填写完《最终报价确认书》后由应邀人自行唱标,唱标后经全体应邀人确认无异议后全部离场。
3.2.4按评审后的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选1-3名成交候选人。
3.3 应邀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邀人对所提交的应邀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应邀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邀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邀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审委员会对应邀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邀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形成评审报告,评审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
附表:评审工作表
评审工作表包括下列表格(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填写):
一、初步评审
1. 资格评审
表1-1 资格评审表
2.响应性评审
表2-1 最终报价修正表
表2-2 响应性评审
表2-3 初步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
二、详细评审
表3-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表3-2 项目组织机构评分表
表3-3 最终报价确认书
表3-4 评分汇总表
一、初步评审
1.资格评审
表1-1 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1 | |||||
2 | 应邀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 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应邀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应邀文件格式”的要求。 | |||
4 | 投标函及其附录 | 内容填写完整,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5 | 应邀文件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 | 组成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应包含工程内容、施工方案、项目组织机构、报价等,内容和签字盖章满足要求。 | |||
6 | 应邀文件的编制 | 应按要求签字盖章,份数符合要求,密封标记完好等,编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7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8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10 | 资质证书 | 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11 | 财务状况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12 | 业绩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13 | 信用评价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14 | 投标资格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15 | 项目经理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16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17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20 | 应邀人的其他情况 | 不存在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评审意见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2.响应性评审
表2-1 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1 | 投标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2 | 工期目标 | 符合谈判文件工期要求 | ||||
3 | 工程质量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4 | 应邀人报价 | 应邀人报价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6 | 主要工程内容 | 符合 “主要工程内容”的范围及数量 | ||||
7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9 | 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 | 承诺完全确认谈判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 | ||||
9 | 应邀人承诺及其他 | 投标承诺书与谈判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谈判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 | ||||
10 | 违反谈判的行为 | 不存在(包括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评审意见 |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表2-2 初步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
序号 | 应邀人名称 | 不通过原因描述 | 评审阶段 | 备注 |
1 | ||||
2 | ||||
3 | ||||
评审人员(全体): 日期:
备注:评审委员会应详细列明应邀文件中不满足采购的内容。
二、详细评审
表3-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 标准得分 | 应邀人得分 | |||
内容完整性(5) | 内容完整,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否则酌情扣分 | 5 | |||
编制依据、编制范围(5) | 编制依据充分,依据文件或规定适合;编制范围与采购范围一致。否则酌情扣分。 | 5 | |||
工程概况(5) | 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描述及引用准确、恰当,否则酌情扣分。 | 5 | |||
施工组织安排 (15) | 施工总体目标(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15 | |||
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施工方案(15) | 重点土石方方案合理、可行 | 15 | |||
施工方案 (20) | 专业施工方案全面 | 20 | |||
资源配置方案(10) | 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与进度匹配 | 10 | |||
管理措施 (25) | 标准化管理措施合理、可行 | 25 | |||
汇总得分 | 100 | ||||
审查意见(90分及以上通过评审)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注: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结果的平均值。
表3-2 项目组织机构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结果 | |||
1 | 项目组织机构总体设置 |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 | |||
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 | |||||
2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
3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
4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项目副经理资格、业绩、工作年限等符合要求 | |||
评审意见 |
评审人员(全体): 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表3-3 最终报价确认书
应邀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最终含税报价总额 (元) | 含税报价总额 大写 | 税率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3-4 评审汇总表
序号 | 应邀人 | 项目组织机构 | 施工组织设计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 |
评审人员(全体):
日期:
备注:1.“项目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该项通过评审。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铁路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适用于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零小建设工程,不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
2.根据建设工程具体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施工事项,请填写“/”。
3.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应与第一条相关条款对应。
4.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5.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6.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的,应协商签订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7.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
8.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填写相应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五)承包方式:。
(六)工程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暂定总价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价款元,税款元,税率%。最终结算以第三方的审价报告总价或以铁路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部门审查批复为准,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第三方审价采取现场实际工程量审核,单价以施工期间信息价为准(若工程经过谈判采购,则单价以成交价为准)。
若乙方聘用农民工,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中人工费用元,双方同意将人工费用单独结算,单独支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七)质量标准:。
(八)主要工程内容(见附件)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二)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三)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实际以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第三条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二)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职责:。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开工前日将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二)甲方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分别为:。
(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四)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提供时间为:。
(二)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三)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四)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五)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六)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七)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九)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十)乙方负责做好进场开工前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范围和影响,与铁路通信、信号、工务、供电、房建、供水、车站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查明管线数量及走向,完成对接和书面签认。
(十一)乙方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货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携带统一证件出入施工区域。
(十二)在货场内动火或使用产生火花的机具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防护措施。
(十三)乙方负责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防疫、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发生的问题和费用。
(十四)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劳动安全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能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十六)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及时派专人或者使用特快专递方式将发票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十七)乙方在生产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期间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
(十八)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乙方向公司投保
□不投保
(十九)农民工:(乙方使用农民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
(二十)乙方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农民工工作量统计核算并向甲方申报,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每月月末日内向甲方提报本月人工费使用情况,由甲方依据第七条(三)款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十一)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并提交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乙方应在所提交的资料中签字、盖章确认,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二)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代替乙方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甲方支付后,相应扣减乙方的合同款项,或者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且乙方需承担甲方追偿款项过程中所发生的第三方法律服务费用等。
(二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需配合甲方办理征地拆迁相关手续(征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乙方要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出现轨道变形失稳、设备设施侵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有效处置。
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工程预付款: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种方式。
1.工程预付款,工期少于一年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的%支付;超过一年的,按照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的%支付。
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预付款银行保函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预付款抵扣方式为:。
2.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种方式。
1.采用月预支、季度结算、竣工清算的方式拨付。
(1)月份预支工程款:按批准月度验工估价的70%扣除应扣款后拨付。
(2)季度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季度验工计价的90%扣除月份预支的工程款和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拨付。其中,第四季度按年度开累验工计价的90%并扣除应扣款后拨付。
(3)竣工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竣工结算值(末次验工计价)的97%扣除已拨付的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 总造价(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百分比 | 金额(元) |
2.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三)人工费
甲方在每个月开始的个工作日内前将审核后的上个月人工费用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合同价款的调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除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之外,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2.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作量的增加需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经甲方确认后的工作量方可计入合同总价的计算。
3.暂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预)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成交价高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控制;成交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成交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
(五)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甲方/乙方(请选择)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保管时,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负责供应材料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约定提供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
(四)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验收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工程验收前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
(五)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
(六)乙方在验收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套。
第十条设计变更
(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施工中如乙方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二)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三)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竣工结算
(一)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
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
(三)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年)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例如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地面防水工程5年;供热系统为2个供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为2年等)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9.乙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施工,未能在约定竣工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挖断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造成行车事故的。
11.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包括延误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办理技术交底,延误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四)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由乙方向甲方和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其它后果责任。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绝履行安装施工等其他合同义务。
(六)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但又擅自使用的或实际施工农民工与向甲方申报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及时统计农民工工作量、未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拨付工资申请,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20%;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甲方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讨薪事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30%;乙方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由乙方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不得在本合同人工费用中直接扣除,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自逾期未支付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三)因铁路企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量结算支付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三)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或者合同签订后内,按合同金额的%,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或提交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2.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3.在担保有效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向担保银行索赔,且乙方应在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或恢复履约保函担保金额,否则应以未补足/恢复的金额为基数自应补足/恢复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不计息退还。
(五)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六)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或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七)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八)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九)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十一)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
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施工(总价承包)谈判采购
应邀文件
采购编号: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投标函
1-2投标函附录
1-3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果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授权委托书
三、谈判保证金
3-1谈判保证金
四、主要工程内容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组织机构
6-1项目组织机构图
6-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表
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
八、资格审查资料
8-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
8-2 应邀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
8-3应邀人年营业收入及营运资金表
8-4应邀人财务状况表
8-5银行信贷证明
8-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不做此要求)
8-8信誉情况表
8-9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
九、其他材料
9-1保密承诺书
9-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9-3应邀人承诺书
注:本目录中“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项内容为商务标内容,“四”项为报价标内容,“五”项为技术标内容。“六”、“七”项内容在资格预审后所涉及的内容无变化的,可不提供相关资料,标题下可注明“无更新,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果有变化,评审委员会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单价承包)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安全目标:,环保水保目标:。
2. 我方的应邀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谈判保证金;
(5)主要工程内容;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信用评价加分申请函(如有)
……
3.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应邀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定合同;
(2)在签定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邀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符合应邀人的各项资格条件。
6. (其他补充说明)。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应邀文件或任何应邀文件。
应邀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年 月 日
1-2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建造师注册号: 专业: 级别: |
2 | 工期 | 1.1.4.3 | 月 | 合计:日历天 |
应邀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邀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系(应邀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栏必须为其亲笔签字(电子招标的按照交易平台要求执行),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2-2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应邀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应邀文件签定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书涂改无效。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应邀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订。
三、谈判保证金
3-1谈判保证金缴款复印件
四、主要工程内容
注:应邀人编制的“主要工程内容”,应附报价编制说明。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应邀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删具体条目;应邀人应尽量精炼文字。应邀文件格式推荐:正文采用A4纸双面排版,文中一、二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其余用三号仿宋,每面22行,每行28字,文中标题一般不超过5级;图表字体、页面不限。总页数含图表不超过200页。上述格式仅作参考,不作为加分、扣分依据):
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
1.1编制依据
1.2编制范围
2.工程概况
2.1主要技术标准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3工程特点
2.4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
3.施工组织安排
3.1施工总体目标(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
3.2施工组织机构、队伍部署和施工区段划分
3.3总体施工安排和主要阶段工期
3.4施工准备和施工协调方案
3.5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方案
4.1施工方案
5.资源配置方案
5.1劳动力、材料、设备等使用计划
6.管理措施
6.1标准化管理措施
6.2质量管理措施
6.3安全保证措施
6.4工期控制措施
6.5环境保护措施
6.6水土保持措施
6.7文明施工措施
9.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9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9.10医疗卫生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
6-1项目组织机构图
6-2劳动力配置计划
6-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6-4质量保证体系图
6-5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6-6安全保证体系图
6-1项目组织机构图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绘制)
6-2劳动力配置计划表
标段:_____单位:人
时间 | 工种 | 合计 | 其中自有产业工人 | ||||
普工 | 电工 | 钢筋工 | 木工 | …… | |||
年月 | |||||||
注:具体工种可根据项目情况设置。
6-16合同用款估算表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7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8 质量保证体系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9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20安全保证体系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六、项目组织机构
6-1项目组织机构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各部门职责划分及管理制度 |
6-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类似工程从业年限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一 |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 |||||||
二 | 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
备注:1.其他主要人员(不含产业工人)均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有关注册人员应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 | ||||||||
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专业类别、等级) | 身份证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类似职务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担任职位 |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注 | |||||||||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表应一人一表。
2.应邀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 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应附任职项目发包人允许从该项目调离的证明材料。
八、资格审查资料
8-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
应邀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本表应附全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网络查询的证照打印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上述内容未变化的无需提供)。
8-2 应邀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
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与应邀人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组织: 与应邀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组织: |
注:应邀人应如实披露与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没有关联的填“无”。
8-3应邀人年营业收入及营运资金表
应邀人名称: | |||||||
_______年至_______年(近___年)年营业收入 (仅指应邀人建安工程) | 营运资金(最近一年) | ||||||
年 | …… | 年 | 平均营业 收入 | a | b | c | d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信贷额度 | 营运资金 | ||||
备注 |
注:1.年营业额为每年在建或已完工程中向业主提供的账单金额,营运资金 d=a-b+c。
2.应邀人或联合体应邀人每一成员在投标时,均应填写该表,并须提供应邀人(或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年营业额证明资料。
3.表列资金单位均为“万元”。
8-4应邀人财务状况表
开户银行 | 银行名称 | |||||
银行地址 | ||||||
联系人 | 部门 | 职务 | ||||
电话 | 传真 |
_______年~_______年(近___年)的实际资产和负债统计:
财务资料 | _______年~_______年(近___年)(万元) | ||||
1. 资产总额 | |||||
2. 流动资产 | |||||
3. 负债总额 | |||||
4. 流动负债 | |||||
5. 税前利润 | |||||
6. 税后利润 |
说明为满足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要求,拟采用的信贷来源:
信贷来源 | 金额 |
1. | |
2. | |
3. | |
…… |
备注:应邀人或联合体应邀人每一成员在投标时,必须按该表分别填写,并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8-5银行信贷证明
编号:
银行名称:
地址:日期:
(采购人名称):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供(应邀人名称)在为期个月内在(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应邀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包含在上述所提供的银行信贷中。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银行主管人员:(签字)
银行主管人员的姓名、职务:
年月日
备注:1.银行信贷证明必须是有权出具信贷证明的商业银行出具;允许使用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格式(包括银行网站生成的电子版打印件),但不得更改本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同时投多个标段的应邀人可出具一份银行信贷证明。
3.应邀人如营运资金足够,可不提供本证明。
8-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主要工程的数量及技术指标,如隧道数量及长度、桥梁数量及跨度、站房面积等) | |
备注 |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主要工程内容汇总表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件材料。
8-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主要工程的数量及技术指标,如隧道数量及长度、桥梁数量及跨度、站房面积等) | |
备注 |
备注:1.正在施工的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新承接的项目可以只附中标通知书。
8-8 信誉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要求 | 应邀人的信誉情况 |
1 | 诉讼及仲裁 |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发包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 |
2 | 履约情况 |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发生的合同纠纷历史,并指出每一次合同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经过。 |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4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记录 |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应邀人及应邀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
7 | 信用评价 | 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级别(若为C级,则还应说明是否在整改期内) | |
8 | 投标资格 | 是否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 |
9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
10 | 其他 | …… | …… |
备注:应邀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其中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合同纠纷材料。
8-9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应邀人的情况 |
1 |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 |
2 |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企业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3 |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企业是否发生质量、安全重大及特大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 |
…… |
备注:应邀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
九、其他材料
9-1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全称):
我方____________(应邀人或联合体应邀人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标段编号)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 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定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 如中标,我方在签定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中标,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此格式为最低要求,内容可不限于此。独立应邀人可自行删除联合体部分内容。
9-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全称):
我方(应邀人或联合体全称),将在____________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铁集团《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发包人作出的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8. 转包和违法分包。
9.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注:采购人应结合项目实际确定上述承诺具体条款,对于不适用的可删除。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9-3应邀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全称):
我方(应邀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_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完全确认。
2.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发包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按照国铁集团和工程发包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3.我方承诺,若中标,全部工程施工满足国家、行业和国铁集团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采用的规范标准。
4.我方承诺,若中标,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兼职其他项目职务,对项目主要负责人不随意更换。若必需更换时,须经采购人同意。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不低于%。
5.我方承诺,在投标阶段对设计文件存在的错误、疏漏等进行详细核查,对其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若中标,在中标后不因上述问题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
6.我方承诺,若中标,因我方的工程质量引起铁路行车事故,我方将承担对相关运输企业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7.我方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投标书中阐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如要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核心内容报采购人批准。
8.我方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卫生等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宿条件。
9.我方承诺,若中标,如承包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工程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重大稳定事件或其他重大违约行为,将接受按国铁集团规定作出的限制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等处理。
10.我方承诺,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定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应邀文件及随后签定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我方承诺,若中标,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等规定做好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13.我方承诺,在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均接受国铁集团及昆明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①此格式为最低要求,内容不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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