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拟采购内容: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拟采购供应商:见下表

拟采购内容(规格、要求)

拟采购量

拟采购金额(元)

拟采购供应商

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1年

******.00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理由:

我所新桥基地毒理动物实验使用后的实验动物尸体,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危废代码为“HW01:841-003-01”。

根据GB*****-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中规定“实验动物尸体及组织应集中作无害化处理”,《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科研教育等单位,应当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委托其进行处理”等文件要求,拟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实验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经了解,“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22年《上海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中规定的上海市区唯一一家具备“HW01医疗废物”处置资格的处理机构。

该公司提供专业运输车辆上门收取、运送和无害化处理的一条龙服务,可满足我们对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实施医学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公示期限: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天。

异议反映途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地址:中山西路1380号1210室;邮编:******;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妍倩)。

标签: 无害化处理 实验动物 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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