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信息化基础机房IDC机房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信息化基础机房IDC机房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信息化基础机房(IDC机房)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信息化基础机房(IDC机房)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按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拟为集团公司信息化基础机房(IDC机房)采购部分硬件设备已满足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需求。
(2)采购内容:服务器3台,信创服务器3台,NAS服务器1台,磁盘阵列1套,光纤交换机2台(详情见采购清单)。
(3)交货期: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送货至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响应,代理商响应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盖章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 元,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 1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报价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有抵扣要求的采购项目,按附录比价)。
3.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法,由供应商包干使用。
4.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供货且通过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本项目涉及设备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供应商可申请验收,经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采购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5.1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平台报价为准。
5.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报价函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报价函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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