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海大道新田坑村至元新村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红海大道新田坑村至元新村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本招标项目红海大道(新田坑村至元新村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和工程建设地点:
2.1.1招标项目名称:红海大道(新田坑村至元新村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1.2工程建设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红海大道(新田坑村至元新村段)市政道路工程位于深汕合作区小漠镇,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合作区小漠镇与惠东黄埠镇交界处,衔接现状X121,东至在建红海大道中段,与原线位偏线处衔接,路线全长约5km,为城市主干路,均为新建工程。本段红海大道设计以通港大道为界分为两段,以西段约2.2km,为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38.5m,设计速度为50km/h;以东段约2.8km,为双向8车道,道路红线宽56m,设计速度为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管线综合、给排水(给水、中水、雨水、污水)工程、水工结构、电气(电力、通信、照明)工程、交通监控、燃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解、水土保持、海绵城市等。
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362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3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道路、桥梁、河道治理、绿化、智慧交通、给排水、燃气、通信、管线迁改等)、竣工图编制以及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专项咨询论证,材料和构件、部品实体性能检测等其他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于项目范围内向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报批等各事项的沟通与办理。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7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7.2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时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sz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前,应登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zggzy.com)、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uanyuzhaobiao.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1)招标人: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建安 联系电话:137*****155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街道时尚品牌产业园1号楼二楼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21号6楼
(3)招标监督机构: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监督电话:0755-********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大楼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7*****155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街道时尚品牌产业园1号楼二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其他(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4)投标经济补偿:不补偿。
招标人: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标签: 政道路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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