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泸综合楼室外铺装及绿化修缮和导视系统更新设计施工比选公告

兴泸综合楼室外铺装及绿化修缮和导视系统更新设计施工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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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泸综合楼室外铺装及绿化修缮和导视系统更新设计施工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工程兴泸综合楼室外铺装及绿化修缮和导视系统更新,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2本比选工程的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

2. 项目概况与承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兴泸综合楼、康城路一段15号交投大楼。

2.2 计划工期:60天,设计20天(其中:方案优化5天,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15天,不含发包人审查及修改时间),施工40天。

2.3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兴泸综合楼室外铺装及绿化修缮、兴泸综合楼和交投大楼导视系统统一更新等工作,包括中选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过程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控制及运行,修缮时进行必要的拆除、苗木移植,损坏部位的修复及更换,卫生清洁及建渣外运等,竣工验收、移交及工程质量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以及比选文件明示暗示的风险。

2.4 标段划分:设计及施工一个标段。

2.5 估算额:380万元(含10%预备金)。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景观园林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联合体比选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权利义务;⑤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比选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比选申请;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比选申请报名、提交比选保证金、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⑧其他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自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1月05日17时00分免费获取。本次比选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可在网页自行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注:(1)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发送邮件须注明“单位全称+工程名称”;(2)介绍信中须有经办人电话;(3)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申请的,不代表通过初步评审,比选申请资格不允许转让。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见兴泸综合楼室外铺装及绿化修缮和导视系统更新设计施工比选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兴泸大厦2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83*****757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20231128


附件:

报名登记表

工程名称

报名时间

2023

报名单位名称

(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全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报名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接收文件邮箱

备注:1、请认真填写并核对以上所有信息,如因自身填写错误(如电话号、邮箱号等填写错误)或关、停机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我司概不负责。

2、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报名单位通过初步审查,且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后非我司原因不支持退还报名资料、报名费用(若有)。

3、接收文件邮箱将作为本次比选一切相关文件的唯一授权邮箱,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澄清文件、补遗文件、质疑函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导视系统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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