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内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资金及其他30%,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港大港港区

2.2建设规模:对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提升,提升段满足10万吨级船舶单线乘潮通航标准,长度为13.246千米,疏浚工程量4272.05万立方米(含施工期回淤450万立方米)及相关导助航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0日,共1087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一标段。航道长度约5.246千米,疏浚量约1334.64万立方米,工程投资约5.0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名称:二标段。航道长度约4千米,疏浚量约1145.74万立方米,工程投资约4.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名称:三标段。航道长度约4千米,疏浚量约1341.67万立方米,工程投资约5.1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①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③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提供1艘单艘仓容不小于8000方的耙吸式挖泥船,并提供船舶检验证书或船级社相关证明,租赁船舶需提供租赁意向书,耙吸式挖泥船需提供船舶照片(照片上含有船名)。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10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日期以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在联合体协议书的职责分工中,负责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需各自提供1个符合上述标准的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副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③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安全员不少于5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均不允许再以非联合体方式或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本项目全部标段的投标。联合体最多为两家企业组成。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1 个标段。

3.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B 座 档案室,天津泰港建设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前款3.1条所要求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不采用)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2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B座档案室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边 静联系人:胡敏春

电话:022-********电话:022-********178*****919

传真:022-******** 传真:02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tgjszb1@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 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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