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采购需求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进一步丰富文旅消费,助推文旅融合,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长沙市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文旅产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文化旅游、娱乐业在巩固扩大经济恢复成果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文旅文娱市场内生动力,提升长沙在文旅产业方面的融合发展,刷新文娱品牌和城市形象,把活动打造成长沙市文旅融合的创新内容,促进长沙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计划举办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
二、相关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 2、项目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3、活动主题:“焕兴文娱·心悦长沙” 4、活动时间:2023年11月底—2024年1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活动内容 1.阳光娱乐节启幕式暨十周年文娱系列活动发布。启幕式由十年回顾,节目开场,政务环节,活动发布,摩登巴士发车等内容组成。联动各行业文娱企业及场所,聚焦“新形势、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空间”等发展前沿,解锁时下文化消费新趋势、新玩法、新体验,促进长沙文娱消费提质扩容。 2.文娱品牌焕新行动。发布一系列吃、住、行潮玩打卡点及潮玩打卡线路,并号召各文娱场所上线投票小程序,并通过携程、美团、抖音短视频、探店达人、网红直播带货等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综合营销推广,快速提升2023年第四季度消费TOP数据。发起文旅品牌焕新评选活动,评选结合投票数据以及参考携程、美团、抖音等线上流量数据,以及组织线下专家团终审来确定评选结果。 3.网咖电子竞技大赛。以长沙阳光娱乐节及电竞入亚为契机举办本次赛事,营造长沙电竞氛围,树立网咖正面形象,提升网咖经营者信心,同时展现阳光娱乐、阳光竞技的文化精神。 4、K歌大赛。联合Live house、KTV,剧场,网红机构等各业态,打通线上线下,发起以素人和网红主播专业选手同台竞技的全民歌唱大赛,唱出省会最强音,在网络传播主旋律。 5、精致露营生活节。活动以沉浸式互动体验内容为主,强调户外的体验感,以露营的网络热点盘活当前市场存量。同期举办本土乐队+网络端博主现场直播的天空之城音乐会,与篝火晚会。 6、城市潮音现场暨闭幕式。联合全长沙各区县文娱演艺场所、音乐现场,同期邀请知名音乐人及人气乐队与城市达人选手同台演出,赋予闭幕式造城市国风潮音现场,营造城市文娱新业态的同时,又带动城市文旅融合向纵深发展,打造了长沙年轻、时尚的新形象。 7、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宣传报道。举办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简称:阳光娱乐节)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战略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强“省会”战略的重要举措。为营造阳光娱乐节浓厚氛围,推动大会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办出影响、办出实效、办成品牌,打造长沙文旅新形象。按照“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立体式”的宣传原则,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联手、媒体跟进的宣传策略,强化媒体联动,借助主流媒体和平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宣传长沙市第十届阳光娱乐节,推广长沙文旅品牌形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2、服务要求 (1)结合长沙文化和旅游相关的市场需求进行精心策划; (2)根据活动主题及项目要求进行组织、策划,并落地执行; (3)实施各项目呈现的质量把握,前期案头策划、现场排练、指挥调度、合成、预演、彩排、演出的指挥及各技术工种工作衔接、演出流程细则计划安排等工作。 3、服务标准 (1)负责活动场地及设备安全及现场秩序; (2)7*24小时响应活动建议及投诉情况,保证各系列活动沟通顺畅; (3)负责各媒体渠道采访报道及协调组织。 4、售后服务 (1)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提供服务。 (2)保证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 (3)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所须涉及到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保证不低于成本恶意报价,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偷工减料,按期完成项目。 (5)充分与采购方交换意见,根据采购方要求和项目具体条件提出多方案比较供采购方选择和决策。认真及时将采购方提出的各项成熟可靠的意见和经验用于项目进程中。项目进行过程中向采购方和有关方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以便采购方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 (6) 在项目开展的各个阶段,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实施周期,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开展依据,按时向采购人汇报。在项目过程中提供全面式服务,切实做好本项目每个板块编制工作,采纳合理化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项目各部分工作,配合采购方参与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方案质量。 5、质量保证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完成结案报告,并且所有设计画面及视频需经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投放。 (2)中标供应商在提供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 中标供应商承诺在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 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内容和权益,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广告权、内容发布权、信息审核权、活动解释权、一切运营成果等全部归于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有。 (5) 中标人不得利用其平台进行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与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相关的,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
(1)服务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拟定2023年11月28日—2024年1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1)项目过程中,中标方须按时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一份结案报告,用图文报告的方式说明本次活动取得的效果。
(2)本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 付款人: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国库集中支付)。
(2) 付款方法和条件:
(2.1)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6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相应项款;
(2.2)项目执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相应项款。
(2.3)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标签: 第十届阳光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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