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入桂销售、安装限制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入桂销售、安装限制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入桂销售、安装限制的公告
2023-11-28 09: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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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外具有国家人防办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防化设备和警报设备定点生产安装资格的企业均可在广西区内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无需办理备案、信息登记等手续。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防规〔2020〕7号)第十条、第十二条不再施行。各地要统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人防专用设备安装质量。

三、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

2023年11月27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安装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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