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延吉市邮政物流中心充电桩工程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延吉市邮政物流中心充电桩工程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延吉市邮政物流中心充电桩工程项目

2023-11-27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JLWR2023-969-YZ071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延吉市邮政物流中心充电桩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延吉市邮政物流中心充电桩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JLWR2023-969-YZ071;

  2.3采购内容及要求:

  2.3.1采购内容:安装变压器,配电亭,分电箱,电缆以及路面破拆恢复等相关配电土建改造工程。

  2.3.2相关要求:按照“建设方案设计图”、“延吉市邮政物流中心充电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4预算金额:84.5万元(计划批复中变压器、配电亭、分电箱批复金额为75万;电缆铺设及相关配电土建改造费用9.5万元)

  2.5最高限价:84.4537万元

  2.6工程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0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三级,同时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4.2投标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缴纳凭证→等待审核→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4.3售价:300元/套,报名审核通过后转账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付款方式附后),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及开标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2023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2023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09时30分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3纸质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4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西街3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889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崔玲玲 、韩雪迎、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155*****613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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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充电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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