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代征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代征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隰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其污水处理费代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隰政采A(询)*******
二、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费代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污水处理费代征管理系统一套(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2、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
3、地点要求:隰县供水公司
4、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完成。
5、项目预算:126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6.属地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其他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供应商领取询价通知书。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2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至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并携带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建国130*****766
采购中心联系人:高军军139*****785
传真:****-*******
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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