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南充市顺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定开展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任务: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任务面积0.65万亩。
(二)支持农作物品种:重点支持油菜作物生产。
(三)支持环节:重点支持全程托管。
(四)实施时间: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五)实施区域:
实施 乡镇 | 补助资金 (万元) | 全程托管 任务面积 (万亩) | 服务位置 | 作物 种类 |
新复乡 | 20 | 0.2 | 同仁社区、印钟寺村、七坪寨村、牧马岭村、回龙铺村 | 油菜 |
李家镇 | 42 | 0.42 | 东山观村、新桥村、崇仙境村、大堰山村、五龙桥村、李花村、野鸭滩村、华光庙村、青平社区、火箭桥村、稻香新村、金环井村、水观音村 | 油菜 |
金台镇 | 3 | 0.03 | 肖家庙社区 | 油菜 |
(六)补助对象: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社有企业
(七)补助标准
本次财政补助资金按照100元/亩核算下达,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服务分为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核算各环节服务面积,即耕=0.36×服务面积;种=0.27×服务面积;防=0.1×服务面积;收=0.27×服务面积。补助标准耕36元/亩,播27元/亩,防10元/亩,收27元/亩。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不超过10万元。
(八)补助方式
积极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的组织形式,让农户真正受益,本次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奖补资金将直接补助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按一定比例降低服务费用。
二、遴选服务主体
根据项目实施区域划分和服务需要,分别遴选出1家服务主体,共3家。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服务主体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四川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中的服务组织,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管。
2.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联农效果好、管理运行规范、社会认可度高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社有企业等服务组织。
3.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
4.拥有提供多环节托管及全程托管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农机操作人员,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省级重点服务组织优先支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申报:
1.资格审查截止之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企业严禁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主体遴选。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提交资料。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1日18:00,提交报名资料(见附件)为服务主体营业执照、报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信息登记表,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投递邮箱:*********@qq.com,咨询电话:0817—*******。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2日18:00。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通知初审合格服务主体领取遴选响应文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各环节发现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申报服务主体承担。
(三)遴选评审。本次遴选评审具体时间由遴选组织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各相关报名服务主体。报名服务主体不能低于1:3的比例开评遴选,采取综合评标价法,综合得分最高的获得承担项目资格,若服务主体得分相同,由服务主体自荐陈述和评审小组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中选候选服务主体。
(四)中选公示。获得承担项目资格的服务主体将在南充市顺庆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纪律问题,可向机关纪检监督部门检举。
六、本公告由南充市顺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监督电话:0817—*******。
附件:报名资料(参考模板)
南充市顺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0月19日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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