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舆情数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舆情数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鄞州区第二医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就舆情数据服务项目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202*****4603
二、项目名称:舆情数据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最高限价3.8万元 ,其余见附件
五、供应商投标资格及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提供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活页装订的将被拒绝)并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封面加盖公章,同时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一起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经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距离开标日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9、提供服务承诺书。
10、无效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⑵、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⑶、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⑷、磋商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⑸、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⑺、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1、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评标方法
1、本次采购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用综合判定、低价优先的原则,中标结果以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2、本项目先后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7日在医院官网发布采购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有效供应商均不足,二次都作流标处理,故本次公告作如下规定:至投标截止时间,如参加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经采购人和供应商签字同意,二家按原采购程序继续采购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7时00分前
2、未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现场报名)或逾期递交招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请自带黑色水笔。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1号楼5614房间递交招标文件并举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2、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按照医院的各种防控需求做好相应工作。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九、业务联系及报名: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联系人:贝老师、林老师;电话:0574-********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04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技术参数咨询:钟老师 电话:0574-********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
标签: 舆情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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