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光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光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4.4025MWp光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
发布时间:2023-11-28 14:34:06
  •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4.4025MWp光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

  • 项目概括: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4.4025MWp光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 1.2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长油安委字〔2019〕17号文件相关要求,分两批对2023年4.4025MWp光伏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通过评审,取得建设工程项目评价审查意见,具体包括报告编制、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现场勘察、会议评审等。计划选商1家,该项目费用中包含报告编制、资料收集购置、人员交通、食宿、会务、现场勘察、报告涉及各项专题等费用以及人工费、社会保障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在内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第十采油厂各辖区; 1.5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 1.6计划投资:10.176万元人民币(含税6%);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3-CY10-F176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第十采油厂

  • 项目类别:

    服务

  • 项目分类: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有限证件: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应包含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和公司盖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业绩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安全预评价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3(含)人,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评价师二级(含)及以上,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评价师证及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人员2(含)人,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6信誉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7被列入油田公司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服务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8失信要求: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长庆油田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附天眼查股东信息和主要人员询截图);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获取: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8时至2023年1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3.4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发布,成交通知书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发布。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5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6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可在项目报名期间内前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育才路4号(原凤苑宾馆)一楼开标大厅106室凭报名资料领取。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育才路4号(原凤苑宾馆)一楼106室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5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育才路4号(原凤苑宾馆)一楼谈判室;

  • 项目联系人:

    江永富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934-*******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郭妮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4-*******

标签: 三同时 环保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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