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第二批)招标公告
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项目(第二批)已由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联合以吉水农水联[2015]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大安市境内。
本次招标划分为五个标段。
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新艾里乡、月亮泡镇、联合乡、丰收镇),招标编号:FGJL-DLG*******-1
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舍力镇、叉干镇),招标编号:FGJL-DLG*******-2
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项目(第二批)(第三标段:乐胜乡、龙沼镇),招标编号:FGJL-DLG*******-3
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项目(第二批)(第四标段:红岗子乡、东方红农场、海坨乡),招标编号:FGJL-DLG*******-4
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大安市2015年项目(第二批)(第五标段:管理房和水源井工程),招标编号:FGJL-DLG*******-5
第一、二、三、四标段招标内容:节水灌溉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第五标段招标内容:管理房工程、水源井工程、临时工程等。
第一、二、三、四、五标段计划工期: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http://www.jlssljsxx.com网上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一、二、三、四标段每份为2000元,五标段每份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大安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于士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电话:****-********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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