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南中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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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新建食品级硅胶制品生产线项目 | 友创精密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崇行审批〔2023〕156号 |
南通港南通港区狼山作业区南通狼山国际邮轮港项目 | 南通招通置业有限公司 | 崇行审批〔2023〕157号 |
年产80万件毛衣项目 | 南通东午服饰有限公司 | 崇行审批〔2023〕155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
传真:0513-********;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便民服务中心523办公室;
附件:
关于《南通东午服饰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毛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南通招通置业有限公司南通港南通港区狼山作业区南通狼山国际邮轮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友创精密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食品级硅胶制品生产线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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